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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简报2010年第70期
发布时间:2010-12-15 浏览次数:0 字体:【 打印


水  利  简  报

第70期

河北省水利厅                                                                    2010年11月25日


唐山市水务局圆满完成“十一五”期间水利发展任务

   “十一五”期间,唐山市水利发展改革成效显著,圆满完成了“十一五”期间水利发展任务。水利发展水平和能力较"十五"末有较大提高,在水利发展思路、民生水利、生态水利、依法治水与管水、工程建设与管理、水利科技与教育等领域都取得了重大进展,特别是农村饮水等一些领域取得了历史性突破,有效保障了科学发展示范区建设和唐山湾“四点一带”大规模开发建设用水需求,也为“十二五”水利发展改革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一是投资规模大幅度增加。全市累计投入水利建设资金达56.46亿元,是“十五”期间的1.75倍,其中中央投资4.61亿元。通过利用土地资源、水资源、水市场特许经营权、水利固定资产四种渠道融资25.25亿元,为民生水利、生态水利等重点水利建设项目提供了必要的资金保障。

    二是城乡供水能力有了较大提高。超额完成农村人饮解困任务,完成投资13.15亿元,是“十五”时期的12倍,解决了4045个村饮水不安全难题,是计划目标的5.6倍。根据唐山经济社会发展和生产力布局向沿海转移的战略安排,又积极谋划实施引供水工程建设,通过股份制形式融资4.5亿元,相继建成了曹妃甸工业区供水工程、曹妃甸生态城配水管网工程和海港开发区供水二期工程,年可为沿海等重点区域供水1.1亿立方米。采用同样模式,启动了概算投资达13亿元的乐亭新区供水工程。

    三是防洪标准显著提升。“十一五”期间,筹资3.01亿元,用于防洪除涝工程建设,市(县)区骨干河道、局部重要河段防洪标准达到50~100年一遇,其它河道一般达到10年~20年一遇。海堤防潮标准达到30年一遇。洼地排水标准达到3~5年一遇。

    四是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加强。新增节水灌溉面积110万亩,为计划任务的110%,全市用于农业节水资金累计3.4亿元,比“十五”增加36%;建设水窖27224个,完成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5期。

    五是水资源利用效率提高。全市万元工业增加值取水量比“十五”末下降41.5%,达到30.9立方米,水重复利用率达到80%,提高了4个百分点;全市70万亩稻田年均用水量达到4.3亿立方米,比上个五年计划年均用水量5.0亿立方米减少14%,实现节水3.5亿立方米。

    六是水生态环境治理得到加强。采取国家投资与社会融资相结合方式,筹资25.3亿元对穿越市区的陡河等3条河道和穿越县区的部分河段进行了治理。投资5亿元的环城水系(南湖调水)工程建成使用。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13平方公里,全市水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七是水利法制化取得新成绩。2008年8月1日,《唐山市节约用水条例》施行,这是全省第一部市级地方节水法规;水政执法进一步规范,完成了水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阶次制度的制定和规范性文件清理。

    八是水利行业基础能力得到明显增强。水资源管理、水利改革、水利前期、科研教育、水利信息化等投入加大,工作条件和手段明显改善。
(唐山市水务局)

加大省级财政投入力度推进小型农田水利建设

    2009年,水利部和财政部启动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和现代农业项目县建设,旨在通过集中资金投入,连片配套改造,经过若干年建设,基本完成县域内主要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配套改造,达到农业生产条件明显改善、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高、抗御自然灾害能力明显增强的效果。

    2009年,我省争取到中央财政补助资金3.24亿元,用于19个小农水重点县和20个现代农业项目县建设;2010年,中央财政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共下达我省中央财政补助资金5.63亿元,用于41个小农水重点县和26个现代农业项目县建设。为了充分发挥中央财政资金使用效果,加快我省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步伐,省财政对支农资金进行了整合优化,2010年累计投入3.02亿元用于省级配套,达到2009年省级财政配套资金的11.2倍,为全面完成小农水重点县和现代农业项目县任务目标奠定了基础。
(厅农水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