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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印发《全省水利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05-25 浏览次数:0 字体:【 打印

近日,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系列重要论述,根据省安委会《河北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体方案》和水利部《水利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省水利厅制定印发《全省水利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指出,专项整治旨在推动各单位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切实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着力解决思想认识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实有差距等突出问题;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水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水利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推进安全生产由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水行政主管部门推动为主向生产经营单位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上级监督检查为主向生产经营单位日常自查自纠转变;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大力推动科技创新,持续加强基础建设,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方案》要求,专项整治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落实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两个专题开展,在六个水利重点领域推动实施。

一是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整治水利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或超越资质承揽工程及违法发包、转包、分包工程;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和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特别是防滑、防冻、防火、防中毒窒息措施不到位等问题;水利施工重大危险源(尤其是高边坡、深基坑、脚手架、高支模、起重吊装、围堰、复杂地质条件下的洞室工程以及油库、炸药库等)的施工专项方案编制和风险隐患防控治理中的薄弱环节;水库工程建设及除险加固、小水电站建设、中小河流治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灌区节水改造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等问题。

二是水利工程运行管理领域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整治水库大坝、水电站(含农村水电)、灌排泵站、水闸、河道堤防等水利工程运行安全管理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不落实;安全监测、应急处置措施不健全等;维修检修时有限空间作业失控;不按规定蓄水等问题。

三是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整治危险化学品的存储、使用、运输和废弃处置各环节的安全监管责任不清晰、存在监管盲区、应急管理制度不落实、有条件交给专业单位管理但未交其管理、多年积存不用的危化品剧毒品未消除等问题。

四是水文监测领域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整治水文测船、巡测车定期检查、维修不到位;消防救生设备、堵漏器材配备不到位;缆道设施(塔架)等易发生危险设施存在安全隐患;涉水作业安全防护和救生器具穿戴不齐;应急监测未落实安全措施;水文监测和实验室安全组织管理体系和规章制度不健全;测船、缆道(塔架)、实验室危险区域等重点场所安全警示标志缺失;实验室安全管理不规范;水文测验和实验室危险紧急情况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不完善;水文设施装备操作人员和实验室工作人员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缺失等问题。

五是水利工程勘测设计领域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整治水利勘测设计执行《水利部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有关安全生产规程规范不到位;工程概预算未按规定合理计列安全措施费用;野外勘察、测量作业和设计查勘、现场设代服务时的安全防护措施、应急避险预案不齐全不到位;山地灾害、水灾、火灾和有毒有害气体的安全防护方案不到位等问题。

六是水利科研与检验领域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整治水利试验室和仪器设备安全管理措施不到位;大型实验设备使用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不完善;剧毒品、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和防护不力、应急管理制度不落实等问题。



来源:厅监督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