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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州市水利局“三项措施”进一步巩固河道整治成果
发布时间:2020-11-09 浏览次数:0 字体:【 打印

滦州市水利局结合人居环境整治集中行动,按照河湖长制和乡村振兴工作要求,采取“三项措施”狠抓河道巡查管控,进一步巩固河道整治成果。

一是加大河道清理整治力度。按照省、市河道集中清理整治行动要求,滦州市河湖长制办公室结合各镇(街)积极开展清理整治工作,先后下发了《关于开展河道清理整治攻坚行动的通知》《关于加强河道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河湖清理整治集中攻坚行动的动员令》,要求各部门、各级河长积极开展河道巡查整治工作,各镇(街)积极行动,主动作为,取得显著成效。

二是加大河道巡查管控力度。按照“以防为主,查防结合,立足大局,注重效果”的总体要求,滦州市水利局始终保持对河道问题查处的高压态势,做到对河道违法行为的“早发现、早制止、早上报”。针对目前部分镇(街)将生活、建筑垃圾堆放河道反弹现象,采取定期巡查和不定期、昼夜不定时巡查相结合,进行拉网式巡查,提高管控力度,确保垃圾不反弹,河道无盗采河砂行为。

三是加大河长巡河履职能力。基层河长是河道巡查管控第一责任人,发挥好河长作用对河道问题整治工作至关重要。双节期间,河湖长制办公室每天通过河湖长制管理平台监督各级河长巡河履职情况,督促各级河长完成巡河任务,确保问题发现及时、处理及时,保证了河道整治效果。



来源:滦州市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