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水利厅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2020年版)(共计11项)
发布时间:2020-12-25 浏览次数:0
序号 | 事项编码 | 事项名称 | 行使 层级 | 设定依据 | 备注 |
1 | 00011900100Y | 取水许可(新补办、变更和延续) | 省级、市级、县级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依据文号:1988年1月21日主席令第六十一号,2016年7月2日修改,条款号:第七条。 2.《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件》,依据文号:2006年2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60号公布,2017年3月1日修,条款号:第二条、第三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 | 地下水取水许可行使层级为省级 |
2 | 000119002000 | 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 省级、市级、县级 |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依据文号:2016年8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1号公布,条款号:附件第172项。 3.《河北省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省政府自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依据文号:〔2019〕-6,条款号:第11项。 | |
3 | 000119006000 | 围垦河道审核 | 省级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依据文号:1988年1月21日主席令第六十一号,2016年7月2日修改,条款号:第四十条。 | 省政府审批 |
4 | 000119007000 | 不同行政区域边界水工程 批准 | 省级、市级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依据文号:1988年1月21日主席令第六十一号,2016年7月2日予以修改,条款号:第四十五条。 | |
5 | 000119009000 | 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不含河道采砂)审批 | 省级、市级、县级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依据文号:1988年6月10日国务院令第3号发布,2018年3月19日修正,条款号:第二十五条。 | |
6 | 000119012000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 省级、市级、县级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依据文号:1991年6月29日主席令第四十九号,2010年12月25日予以修改,条款号: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 | |
7 | 000119013000 | 专用水文测站的审批 | 省级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依据文号:2007年4月25日国务院令第496号,2017年3月1日修正,条款号:第十五条。 | |
8 | 000119015000 | 国家基本水文测站设立和调整审批 | 省级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依据文号:2007年4月25日国务院令第496号,2017年3月1日修改,条款号:第十四条。 | |
9 | 000119022000 | 在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渔塘许可 | 省级、市级、县级 | 《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依据文号:1991年国务院令第77号,2018年3月19日予以修改,条款号:第十七条。 | |
10 | 13011903100Y | 洪水影响评价审批(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审核、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国家基本水文测站上下游建设影响水文监测工程的审批) | 省级、市级、县级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依据文号:1988年1月21日主席令第六十一号,2016年7月2日修改,条款号:第十九条、三十八条。 | 国家基本水文测站上下游建设影响水文监测工程的审批行使层级为省级 |
11 | 000119020000 |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认定(乙级) | 省级 |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依据文号:2004年6月29日国务院令第412号,2016年8月25日修改,条款号:附件第165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