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南水北调配套工程2021年第一批管理设施完善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04-07 14:51:09   浏览次数:0

1. 招标条件

河北省南水北调配套工程2021年第一批管理设施完善改造项目已由河北水务集团以冀水务建管【2021】1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于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河北供水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为河北供水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北昊禹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为提高河北省南水北调配套工程运行管理水平,确保工程安全、平稳、高效运行,逐步实现配套工程运行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按照“水利行业强监管,水利工程补短板”总要求,结合我省南水北调配套工程管理设施完善改造项目工作计划,组织进行2021年第一批管理设施完善改造项目,本项涉及8个管理处及所辖站(所)及其沿线的管理设施完善改造。 

(1)保沧干渠管理处:管理处机关、定州管理所、中管头管理站、国华电厂管理站、蠡县管理所、任丘管理所和保沧干渠管理处工程沿线;

(2)廊涿干渠(廊坊)管理处:廊坊管理处、广阳管理站、永清管理站、霸州管理站、胜芳管理站、松林店管理站、涿州管理站、渠首管理站;

(3)保定管理处:高阳管理所、高阳管理站、顺平管理站、塔坡管理站、松林店管理站、下车亭管理站;

(4)沧州管理处:沧渤青管理站、南孟盐管理站、东光管理站、吴桥管理站、肃宁管理站、河间管理站、献县管理站、泊头管理所、南皮管理所;

(5)衡水管理处:阜景、故城、武强、和乐寺、深州、傅家庄等6座泵站;武强、傅家庄、枣强、深州等4个管理所所辖管线;

(6)石家庄管理处:正定管理所(泵站)、正定新区现地站、正定良村泵站、高邑渠首现地站、台头泵站、赞皇泵站;西北、高新区泵站排水沟;

(7)邢台管理处:隧洞进口阀站、宁晋管理所、南宫管理所、沙河管理所、邢清渠首管理站、南大郭泵站、内丘管理站、威县管理所、平乡管理站、清河管理所;

(8)邯郸管理处:郭河管理所、广平管理站、成安管理所、洺关管理站、于家店管理站、曲周管理站、魏广管理站、白村管理所、马头管理所。

2.2标段划分、招标范围及工期

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施工标、1个监理标。具体划分如下:

第一标段:河北省南水北调配套工程2021年第一批管理设施完善改造施工,合同编号:HBGS/SG-2021-01。招标范围:房屋室内外装饰装修、变形缝的处理、金属构件及设备除锈喷漆、电缆沟改造工程、电缆桥架改造、石板铺装、照明设施提升改造、土方工程、混凝土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阀井改造、厂区环境及围墙改造、盖板(井、沟)的制作及安装、混凝土路面拆除重建、砌筑工程(砖、路缘石、连锁块及透水砖等)、大门改造、室内外及设备标识标牌的制作及安装等;

第二标段:河北省南水北调配套工程2021年第一批管理设施完善改造监理,合同编号:HBGS/JL-2021-01。招标范围:河北省南水北调配套工程2021年第一批管理设施完善改造项目的施工监理服务。

具体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施工标计划工期:4个月。工程质量保修期为一年;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书面通知为准。

监理标服务期:施工标计划工期4个月。监理服务期自发包人通知进场之日起至工程质量保修期满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施工标: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4)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简称“三体系认证”);

(5)财务状况良好,满足本项目的需要;

(6)近10年(2011年4月1日至今,以竣工或完工验收鉴定书确认的完工日期为准)具有类似项目施工业绩;

(7)信誉良好,无不良履约记录;

(8)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近10年(2011年4月1日至今)具有类似工程项目经理岗位任职经历、且至投标截止时间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

(9)拟任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近10年(2011年4月1日至今)具有类似工程技术负责人岗位任职经历;

(10)投标人的企业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类、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11)委托代理人及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1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标当日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记录为准)。

监理标: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财务状况良好,能满足开展监理工作的需要;

(4)近10年(2011年4月1日至今,以竣工或完工验收鉴定书确认的完工日期为准)具有类似项目监理业绩;

(5)信誉良好,无不良履约记录;

(6)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近3年(2011年4月1日至今)具有类似工程总监理工程师岗位任职经历;

(7)拟投入本项目的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其它监理人员应按有关规定持证上岗。

(8)委托代理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他监理人员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9)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标当日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记录为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4月7日8:30(北京时间,下同)至2021年4月13日17: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使用河北CA登陆“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jyzx/,下同)”自行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成功即视为取得潜在投标人资格。

4.2招标文件工本费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29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未完成上传投标文件,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水利厅网站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北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富强大街3号

联系人:岳胜卫

电话:0311-85185721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昊禹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北区金钟河大街238号

联系人:冀腾飞、朱恒、任少腾

电话:022-26154950

电子邮箱:zbdl@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