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转移支付2020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21-06-30 17:18:58   浏览次数:0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今年,中央下达我省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179万元。2020年6月3日,省财政厅印发《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的通知》(冀财农〔2020〕56号),将资金分解下达至雄安新区,总体绩效目标排查消除防洪安全隐患4处。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中央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179万元,已全部到位。目前,3个工程已全部完工。项目建设单位对项目资金严格管理,没有改变资金使用用途,无截留、挤占、挪用情况。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6月24日,项目建设单位委托瑞和安惠招标代理公司经过比选确定中铁二十二局为承建单位,并签订了合同。到7月15日项目全部完工,共完成安全度汛项目3项,排除防汛安全隐患4处。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项目建设单位聘请保定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编制了《雄县梁沟扬水站应急度汛工程实施方案》《雄县西大坞扬水站应急度汛工程实施方案》《高庄闸、大清河等穿堤闸涵应急除险项目实施方案》3个项目方案,并通过专家评审;中铁二十二局为承建单位,天津市冀水工程咨询中心为监理单位。目前,3个项目已全部完工,共排除防汛安全隐患4处。项目的实施完成后,确保了西大坞扬水站、梁沟扬水站、高庄闸所正常运行以及千里堤、新盖房左堤、大清河堤堤身安全,发生工程设计标准内洪水,可保障防洪工程安全度汛,保障居民社会生活平稳,促进地区生态和谐发展,为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安全保障,运行管理单位、上级主管单位满意度大于95%。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项目实际完成情况与项目申报的绩效目标进行对比分析,绩效指标全部完成。此次自评结果将按照文件要求在河北水利网进行公开。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附件1:附表: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自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