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河北省水利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1-07-16 12:15:42   浏览次数:0

根据水利厅党组工作安排,水利厅党组第一巡察组于2020年11月20日至12月17日对原河北省水利水电第二勘测设计研究院党委(现因改制,党委名已变更为“中共河北省水利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司党委”)进行了巡察,2021年3月18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周密部署巡察整改工作

(一)深化思想认识,提升政治站位。公司党委高度重视厅党组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切实提升政治站位,站在全局的高度将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强抓落实。巡察组向公司党委反馈了巡察情况后,公司党委迅速组织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会议。党委书记传达了水利厅党组书记位铁强同志在听取本轮巡察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并带头学习了厅党组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李龙同志在反馈会议上的讲话,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充分认识到巡察反馈意见的严肃性和落实整改工作的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整改工作的要求上来,确保做好巡察工作的“后半篇”文章。5月11日下午党委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班子成员认真剖析,扯袖、出汗,深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预想的效果,为今后的工作开展指明了方向。

(二)加强组织领导,按时细化推进。公司党委认真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认真履行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各负其责,齐抓共管,推动整改工作落地落实。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和统筹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同时,公司党委坚持问题导向,按照巡察整改要求,根据巡察组反馈意见,深入剖析,查找根源,经过反复酝酿、多次研究,形成公司党委《关于落实省水利厅党组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并建立整改工作台账,逐一细化责任分工,明确时间节点、责任领导、牵头部门和责任人,压实压紧整改责任,确保整改工作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全面覆盖。

(三)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整改实效。公司党委严格按照巡察整改工作要求,积极贯彻落实《关于落实省水利厅党组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既在治标上下苦功,又在治本上动脑筋。坚持“挂图作战”“倒排工期”“对账销号”,问题发现一个解决一个,个性问题立行立改、共性问题加强制度建设。结合公司改制,对现行制度进行修订完善,目前已修订完善80余项,力求用制度约束行为,堵塞管理漏洞,确保巡察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发挥实效。公司党委以抓好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以解决突出问题为有效手段,强化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发挥公司职能作用,提供坚实有力的保障。

二、巡察问题整改成效

经过3个多月的整改,反馈意见指出4个方面16个问题,梳理为40项具体问题,制定了96条整改措施。37项问题整改已完成,1项问题整改基本完成,1项问题阶段性任务已办结、需长期推进,1项问题整改未完成。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决策部署不够到位,推动水规院高质量发展有差距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到位。

(1)党委班子成员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还不够,落实年度学习计划不到位。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情况:党委班子成员读原著、悟原理,撰写心得体会,再次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行了学习。针对落实年度计划不到位的情况认真梳理,对照了历年学习内容与计划,将列入计划未学习的内容进行了补学。公司党委根据厅党组要求和厅直机关党委印发的《中共河北省水利厅党组2021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安排》,结合工作实际,印发了《中共河北省水利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委员会2021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严格按照学习计划开展学习。巡察整改期间共组织4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厅领导的重要讲话内容、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党史学习教育等方面内容。

(2)中心组学习制度建设滞后。中心组成员在集中学习会上重点发言少,在交流中统一思想、深化认识方面存在不足。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4月底对公司党委印发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并严格按照制度规定落实中心组学习计划。二是理论中心组学习每次安排3名以上同志做重点发言,巡察整改期间共组织4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有13名同志就自身学习体会、学习与工作融合做了重点发言。

2.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有差距。

(3)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重要治水论述学习研究不够深入,贯彻落实需进一步加强。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情况:在编制规划项目中将国土空间格局、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融入其中,理论与实际相结合,不断推动生态文明思想和重要治水论述的应用。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重要治水论述纳入到《中共河北省水利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委员会2021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中,保证年度理论学习中至少1次专题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重要治水论述,用常学常新的学习理念深化学习效果。5月18日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上党委副书记刘树玉针对生态文明思想和重要治水论述做重点发言。2020年12月30日、2021年6月16日分别邀请水利部水规总院专家来我公司举办“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建立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专题讲座和水利新技术培训。同时,依托水利大讲堂和水利专业学习讲座,促使广大党员干部职工深刻理解和把握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重要治水论述的内涵,并将其深入融合到业务工作当中。

(4)习惯采用传统固有思维开展设计工作,在河道治理项目的设计中,主要考虑防洪排涝治理标准,特别是山区河道项目重防护、轻生态,没有充分体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生态理念和以绿色为导向的生态发展观。如井陉县小作河灾后重建项目,只是采用传统的挡墙护岸进行防护,造成河道治理后出现渠化、白化现象。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全公司学习了李国英部长在《人民日报》发表的署名文章《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水资源集约安全利用》。二是4月下旬,分两次组织公司规划处、资源环境处10名专业技术人员前往广西南宁,参加了长江水利委员会人才资源开发中心举办的《幸福河湖建设经验交流培训班》,创新生态设计理念的交流、培训。三是积极引进、推广生态护坡、绿色建材等新工艺和新理念,在永定河综合治理工程、桑干河治理工程、唐山全域治水清水润城等河道治理工程上得到了应用。

3.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全面领导有所弱化。

(5)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不够有力,院党委未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工作,对意识形态风险隐患缺乏防范管控机制,信访安全管理制度还不够健全,缺少应急预案。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情况:公司党委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方案》,排查意识形态风险隐患,制定了意识形态风险防范管控机制。一是5月23日公司党委组织召开意识形态专题会议,对网信安全、网络安全、疫情防控常态化进行分析研判,对下一步网络安全、手机使用安全等意识形态工作做出了安排部署。领导班子成员到分管处室就公司改革发展形式、存在问题、部门工作开展的情况等进行了深入剖析,达成了思想统一,有助于下一步工作的开展。二是组织开展了《团结就是力量》专题学习、“启航新征程 再筑新辉煌”主题演讲比赛、“传承红色基因 感悟思想伟力”主题党日活动、“听党话 感党恩 跟党走 传承红色基因”健步走活动、党史知识答题、党委书记讲党课、党委副书记党史专题宣讲、“颂歌献给党 启航新征程”红歌合唱比赛等活动。三是进一步加强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建设和管理,利用公司内网、微信公众号、电子大屏幕、橱窗等载体宣传党史教育内容,建党100周年宣传标语等。四是制定了公司《信访事项处理程序》(应急预案),规范信访处理行为,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

(6)班子成员落实意识形态“一岗双责”不够到位,对分管处室意识形态工作定期研究、部署和督导还不够。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班子成员认真落实意识形态“一岗双责”。5月份,班子成员陆续与分管处室领导、职工开展座谈,荣振国同志到服务中心、吴俊峰同志到测绘处、王磊同志到计财处、郭克宁同志到生产经营处、杨建中同志到设计二处、耿运生同志到数字工程中心,各位领导就分管的领域,从疫情防控的常态化,接种疫苗的必要性,网络信息甄别等方面进行交流,统一了思想。二是结合公司《党建联系点》制度,班子成员主动到所在支部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与职工进行交流座谈,了解他们对公司改制后的想法等,指导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班子成员在公司改制之前、组织生活会前、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前同分管处室的班子成员、职工进行谈心谈话,了解职工所想所需,共计谈心谈话24人次。

4.推进现代化企业改革力度不够。

(7)在推进现代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存在畏难情绪,前瞻性调研不够,未进行深入谋划和系统研究,未对建立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进行充分的准备。存在事业单位管理惯性思维,与现代化企业管理不相适应。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前往河南、山西、上海设计院进行调研,了解其他省院改革发展模式,取其精华。二是按照上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了公司制改革,各职能部门梳理、修订了相关制度,并已征求广大职工意见建议。初步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理顺了部门职能,形成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三是编制了《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制定了公司发展战略,提出了公司奋斗目标,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了规划引领和制度保障。

(8)内部机构设置还不够科学,需要进一步优化整合。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情况:结合公司改制情况,对内设机构进行了整合,将原来14个部门调整为12个,进一步优化机构设置,理顺部门职能,建立起了科学合理的公司组织架构。

5.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压得不够实。

(9)院党委未按照《关于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施细则》定期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专题研究少,对国有企业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的规律和特点还缺乏深入的分析和研究。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情况:按照《关于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施细则》要求,6月公司党委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同时,邀请省委党校孟庆云教授就“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企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重要论述及国有企业全面从严治党”进行专题讲座。

(10)落实《党委议事决策规则》还不够全面。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情况:修订完善了公司党委《党委议事决策规则》,进一步明确了党委议事决策的范围,确保了议事决策的合法性和科学性,并认真贯彻执行。

(11)部分处级干部未确定党建联系点。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情况:公司党委按照处级党员干部分工制定了《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明确了处级领导干部的党建联系点。

(12)院党委班子成员对分管处室的党内监督和推动责任落实不够有力。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情况:上半年班子成员参加了所在支部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会前班子成员同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谈心谈话。同时,班子成员积极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的活动,对支部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及公司党委决策部署的情况进行监督。

(13)院党委会议记录不严肃,会议记录存在跳页现象,个别会议时间顺序矛盾,部分会议记录与会议纪要不一致。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情况:对公司党委会的会议记录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同时,配置了新的党委会记录本,规范记录要求,做到会议记录全面完整,记录内容真实准确。

(二)关于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有差距方面

1.院纪委监督执纪问责作用发挥不够

(14)未按《关于进一步加强厅系统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要求配备纪检力量,党支部未设置纪检委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情况:3月25日印发了《关于各支部配备纪检委员的通知》,为各支部配备了纪检委员。目前结合公司改制,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党委研究决定,成立十个党支部。各支部7月10日完成了党支部委员会选举工作,各支部均配备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及纪检委员。

(15)对纪检干部教育培训不够重视。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情况:3月份对各支部纪检委员进行了业务培训。5月份到李大钊纪念馆(廉政教育基地)对各支部纪检委员开展了廉政教育。后续将继续开展纪检干部培训。

(16)做实做细日常监督有差距,监督检查覆盖面小。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情况:公司纪委已编制2021年度纪检工作目标及计划,列出了2021年纪检工作的总体要求。公司纪委着力从加强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执行情况、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对河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贯彻落实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省委各项安排部署及厅党组工作要求情况、公司制改革的全过程情况、企业改制后权力运行情况、干部选拔情况等重要方面进行监督。日常围绕党风廉政建设、纠正四风、转正定级、人员招聘、“三重一大”、物资采购等关键事务的监督检查,及时掌握风险点,防患于未然。

(17)对子公司监督指导管理不够到位,在资产、廉政方面缺少相应的监督管理制度。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在监理公司、咨询公司党支部设立了纪检委员。二是印发了《河北省水利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规范子公司资产管理。三是加强对子公司廉政监督,明确要求子公司每半年向公司党委报送党支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四是监督子公司完善各项制度,实行规范化管理。五是认真贯彻落实省水利厅《关于厅属国有企业所属子公司设置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了对子公司的监管和指导。

2.党风廉政教育不够深入,廉政建设压力传导不够到位。

(18)廉政警示教育形式较为单一,针对性不强。2018年两名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全院未集中开展政治性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作用发挥不充分。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3月5日在厅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后,公司党委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安排部署今年党风廉政工作。党委书记针对2018年两名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事项,在专题会议上以案说法,对问题进行剖析,要求大家引以为戒,提高警惕意识。二是利用公司内网廉政教育专栏每季度更新一至两次警示教育内容,今年4月份上传了中纪委“2021正风肃纪怎么做”,6月份上传了“2021年纪检监察法规制度建设工作重点”。三是重大节假日前在公司中层干部微信群发送廉政提醒函,要求中层领导干部带头执行相关纪律规定,自觉接受监督,从严要求、从严律己。四是纪委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进一步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加大对奢靡享乐、公款吃喝、违规收送电子红包、私车公养等隐形变异问题的执纪审查力度。五是前往李大钊纪念馆(廉政教育基地),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纪委书记荣振国同志针对党史学习教育、廉政教育提出具体要求。六是纪委书记在公司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和党委会上及时通报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要求党员干部自觉强化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七是6月30日,召开了党委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组织召开了公司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中层及以上干部、工青妇领导在主会场,其他职工参加视频会议),会上公布了公司机构设置、部门人员组成、党支部设置、内设机构领导人员聘任等事项,党委书记对聘任的中层干部及全体党员干部进行了政治性警示教育,通过学习廉政警示教育案例,采取学习案例与教育学习相结合、与学习党章、条例相结合,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职工牢固树立遵纪守法、廉洁勤政意识,要求全体党员干部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始终保持了反腐倡廉的高压态势。

(19)班子成员对分管处室负责人廉政谈话不到位。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情况:公司党委在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结束后,开展了集体廉政谈话,会上对今年廉政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提出具体要求。3月份班子成员根据公司党委要求,结合各支部年度组织生活会,同分管处室负责人进行了廉政谈话。7月份重新聘任中层干部,分管领导与部门负责人进行了廉政谈话。

3.廉政风险防控有待进一步加强,资金资产管理存在廉政风险。

(20)水利二院《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规范》内容不够完善,缺乏资产管理、资质管理、人才引进、公车用油维修等方面的风险点及防控措施。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情况:公司财务资产部、人力资源部、服务中心已按时间节点分别梳理完成资产管理、资质管理、人才引进、公车用油维修的廉政风险图及风险点,制定了相应防范措施。

(21)会计基础工作不够规范,现金使用金额较大,个人借款及备用金管理不规范,成本费用核算不符合《企业会计制度》相关规定。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财务资产部于2021年3月24日开展了部门研讨会,会上重新学习了国务院发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及公司制定的《财务管理办法》,再次明确了现金使用范围。财务资产部明确将加强现金管理,对不属于现金结算范围的款项严格管理,通过开户银行转账支付。二是财务资产部每三个月对借款情况与借款人逐一进行核对,对应还未还的借款进行催还,3月31日催还借款11人。三是财务部资产每两周集中学习一次,主要学习《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其他最新的制度法规等,整改期间共计学习7次。并积极参加学协会、税务局、中华税务资讯网等机构组织的相关培训,整改期间参加培训3次。鼓励部门职工积极参加会计相关考试,今年报考中级会计2人。四是河北天和监理有限公司财务部针对成本费用核算不符合《企业会计制度》相关规定的问题进行立行立改,已于2020年12月底将2020年9月140号及2020年3月115号会计凭证进行调整,符合成本核算要求。五是修订完善了公司财务资产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了会计工作制度,严格现金使用范围和审批程序,强化成本费用核算,7月5日召开党委会进行了专门研究。

4.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欠缺,广泛开展调研不够。

(22)领导班子对一线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了解掌握不够全面,和职工交流谈心少。此问题整改已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公司领导班子在公司改制期间,与职工广泛交谈,征求全体职工意见,帮助职工排忧解难。组织召开职代会通过《公司章程》《公司制改革方案》拟定7月份组织开展职工合理化建议活动,广泛听取职工意见,帮助职工排忧解难。

(23)对干部职工反映的工作压力大、任务重、加班多、生活质量需进一步改善等问题关注不够。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情况:公司工会发挥企业与职工的桥梁作用,积极组织开展各类活动。一是公司工会制定了2021年度工作计划及活动预算表,上半年组织开展了“听党话 感党恩 跟党走 传承红色基因”健步走暨“关爱山川河流志愿者活动”、“启航新征程 再铸新辉煌”演讲比赛、“童心向党书画作品比赛”、职工职业健康讲座等活动,舒缓职工工作生活压力。二是巡察整改期间,公司食堂2次开展民意测评,征求职工意见建议,努力改善饭菜质量,减轻职工的工作压力,活跃工作氛围,疏导情绪。

(24)暗访发现个别职工迟到现象,执行工作纪律不够严格。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钉钉刷脸考勤,在公司内网发布了《进一步规范钉钉考勤管理制度》,不定期调取监控数据,对上班纪律进行抽查,监督出勤情况。结合工作作风纪律检查,公司纪检监察部门不定期抽查上班纪律检查情况,将作风纪律抓严抓实。

(三)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到位,基层党建存在薄弱环节方面

1.执行干部选拔程序不够严谨。

(25)党委会研究确定科级干部聘任考察对象时,会议记录中既没有人事部门汇报的民主推荐情况,也没有党委委员发言。研究科级干部聘任时,没有党委委员发言和表决情况记录。未发现对新提聘科级干部进行岗前谈话的相关记录。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经查阅科级干部聘任原始材料发现,原始资料齐全,已按规定将推荐报告等相关内容补登到党委会记录本上,并根据当时发言和表决情况如实进行了记录。二是为规范党委会记录,召开了党委专题会议,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组织了培训。三是针对新提聘干部的岗前谈话问题,在之前集体谈话的基础上,又分别对2019年提聘的9名同志,再次进行了谈话,并进行记录。四是结合公司内设机构改革,在6月内设机构领导人员聘任中严格按程序执行,党委会记录中体现了党委委员的详细发言,党委书记末位表态及表决情况。因机构进行了调整,在印发聘任通知前,党委班子分别与现聘任的部门领导班子进行了岗前谈话,提出了希望和要求。公司根据《党政领导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河北省省属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办法》,与厅人事与科技处沟通,起草了公司《企业领导人员聘任制工作办法》,明确了流程步骤,在今后的企业领导人员聘任中一定依规矩、按程序、记录完整。

2.干部日常管理监督不够到位。

(26)未按要求制定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或实施意见。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情况:根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和河北省委印发的《2018—2022年全省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公司组织部(人力资源部)制定了《员工培训管理办法》,印发了《干部教育培训实施意见》和《2021年度职工教育培训计划》,对干部教育内容、培训学时、措施要求等做出了具体规定,为公司干部员工建立了培训教育台账,对上级组织的政治理论学习、业务培训、水利大讲堂、党史知识学习,公司内组织的党的基本理论和党性教育专题培训、新入职员工岗前培训、领导干部转岗培训等全部按计划进行,并登记在册。

(27)未落实对提聘科级干部进行任职培训要求。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情况:根据《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修订完善了公司《干部教育培训计划》,明确了干部培训的有关要求,今后工作中将对拟提聘干部按要求进行培训。针对2019年提聘干部未组织培训情况,2021年6月30-7月8日对公司成立后聘任的内设机构领导人员进行了集中培训,特别对2019年提聘干部组织进行专题培训。日后将培训工作落实到日常工作中。

(28)部分《年度考核登记表》没有填写考核等次,“考核委员会审核意见”“单位负责人意见”填写不规范。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3月份公司人力资源部就《年度考核登记表》填写制作了文字性的说明及样表,进一步规范了考核表填写工作。二是各部门认真按照要求,规范填写完成了职工《2020年年度考核登记表》。三是对职工《年度考核登记表》进行了全面检查,填写不规范的均按照考核结果进行了认真填写。

(29)未按要求建立因私出国(境)证照动态管理台账。《因私出国(境)证件领取审批表》不能体现前往国家或地区,存在未按规定时间交回的问题,部分人员的《审批表》未记录交回日期。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情况:公司人力资源部建立了动态管理台账,对职工所持有的证照再次进行了梳理。6月初,对单位统一保管因私出国(境)证照、应备案未备案人员再次进行了核查。人力资源部将通过HR软件系统,动态管理出入境证照。

3.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不够规范。

(30)15份档案中缺少《入团志愿书》,18份档案中缺少部分《干部聘任解聘审批表》,31份档案中缺少部分《调整工资审批表》。1名同志组织认定入党时间与《入党志愿书》中支部大会通过预备党员的时间不一致。3名同志《干部聘任解聘审批表》填写的入党时间、工作时间或任职时间与组织认定结果不一致。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档案中缺少《入团志愿书》的档案,能够找到原学校入团底册、团员证的均复印、开具学校相关证明归档。二是18份档案中缺少部分《干部聘任解聘审批表》已将档案材料归档。1名同志组织认定入党时间与《入党志愿书》中支部大会通过预备党员的时间不一致,已经重新进行了认定。三是3名同志《干部聘任解聘审批表》填写的入党时间、工作时间或任职时间与组织认定结果不一致,重新填写更换了《干部聘任解聘审批表》。

(31)党建与业务工作融合不够紧密,党建引领业务发展不够突出,实际工作中多有党建为业务让路的现象。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公司改制,建立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董事长、党委书记由一人担任,总经理任党委副书记,经理层中85%为党委委员,为实现党建与业务融合奠定了基础。二是将党建工作要求写进公司章程,明确了党组织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为实现党建与业务融合提供了制度保障。三是在工作中,公司党委坚持党建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同实施,形成了党建与业务工作相互促进的良好局面。党委副书记刘树玉在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上针对生态文明思想和重要治水论述做专题讲解,将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重要治水论述的精神,落实到各类会议中,融合到生产工作中。四是在领导人员选聘和班子配备工作中,将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选拔干部突出政治标准。今年6月对公司内设机构领导人员进行聘任,各部门一把手都是党员,各支部书记都是中层正职,为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五是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进一步规范了“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及监督机制,坚持重要人事任免、大额资金使用等都需要党委会前置研究,充分发挥了党组织在企业经营中“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政治领导核心作用。六是在业务工作中,始终坚持党建引领,鼓励党员干部担任重点项目负责人,积极培养优秀技术干部加入党组织,目前在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南水北调后续工程、蓄滞洪区安全建设等全省重点水利工程中,项目负责人中共产党员占到90%以上,做到党建与业务工作同时部署、同时开展。同时结合工作实际,积极组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庆祝建党100周年等活动,通过开展学习培训、参观红色教育基地、征文、唱红歌、演讲诵读比赛、党史知识答题、“微党课”、水利大讲堂等丰富多彩的学习活动,不断强化党员的身份意识,提高党员干部的整治素质,实现了党建与业务工作同频共振、深度融合。

(32)党委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不够到位,班子成员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次数少,列席指导分管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不到位,对分管处室基层党建工作指导不够。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公司党委研究制定了《党建联系点制度》,按照班子成员分工明确联系对象,提出工作要求。二是组织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公司党委成员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除参加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外,分别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了所在支部的巡察整改组织生活会。

(33)政治学习满足于“规定动作”,“三会一课”形式单一,内容不够丰富。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情况:在完成规定动作的前提下,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不断创新学习模式。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政治学习教育。一是通过“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支部书记微党课、在内网开设“庆祝建党100周年”主题专栏等活动进行线上学习。二是通过邀请专家教授开展专题讲座、参观红色教育基地、党史知识答题等活动进行线下学习。三是各支部结合自身实际,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党日活动,不断创新学习形式。 

(34)发展党员工作不够严谨,档案中缺少政治审查情况报告等材料,《党支部工作手册》《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入党志愿书》有关内容填写不完整、不规范。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情况:公司党委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学习培训,根据厅里下发的文件制度和《中国共产党章程》要求,规范了公司发展党员须填写的资料。为入党积极分子建立一人一档,填写资料目录,从源头遏制住缺少材料、填写不规范的情况。对《支部手册》填写不规范,没有贴党费收据的,没有写全党员信息的全部补充完善;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填写不完整的进行了补充完善。今后《入党志愿书》内容按照规定要求进行填写。

(35)个别党支部换届选举不符合规定,参会人数未达到要求。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情况:整改情况:一是公司党委组织各支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内容,对支部和党办工作人员进行了集中培训,提高了党员和党务工作者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二是7月7日公司设计一院党支部、设计二院党支部(因机构调整,原市政建筑院撤销,支部党员转入设计一院党支部和设计二院党支部)按党委制定印发的《党支部委员会选举办法》,结合各支部选举办法,在党办的督导下,顺利完成支部委员选举。

(36)支部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严格,部分党支部支委会、党小组会召开次数不够,个别支部未按要求召开巡视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7月10日服务中心党支部、机电信息中心党支部(原数字工程中心党支部)补开了巡视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严格按照组织生活制度要求,会前制定方案、集中学习、谈心谈话、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会中支委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员们开展自评互评和民主测评,会后根据梳理的问题进行整改。二是咨询公司党支部、服务中心党支部2019-2020年度均开展了民主评议党员,评选出王会波、姚慧敏、李铁军、赵建芬、付燕、蔡文智为优秀党员,并进行了奖励。但支部手册记录不完整,党委已进行批评指正,两个支部均按要求补充了记录。三是公司党委对各支部进行了培训,要求各支部严格执行组织生活制度的相关要求,确保支委会、党小组会等召开次数符合要求,进一步规范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程序,持续推进“三会一课”、主题党日、谈心谈话等制度落实。

(37)党费收缴不规范,存在党员不及时交纳党费的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公司党委办公室牵头起草了《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办法(试行)》。二是制定2021年党员交纳党费明细并下发各支部,坚持每月收缴。

(四)关于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不够彻底方面

1.落实巡察整改还不够彻底。

(38)2019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调查报告中提出的应收款项清理不及时问题,尚未整改到位,目前还有三年以上应收款870余万元。阶段性任务已办结,长期推进。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了应收账款管理台账,对应收账款追缴逐项进行落实。二是研究制定了《生产项目应收账款风险防控方案》,明确了应收账款管理责任部门以及经营、财务、生产部门工作职责与协调机制,建立了应收账款防控风险体系,为指导今后应收账款管理提出了制度依据。三是自2020年起,公司生产经营处和计划财务处坚持每月对账,对新产生的应收账款明确责任主体,已在规定期限内对应收账款追缴完成。四是对催要困难的欠款,已通过发放律师函、提交仲裁委仲裁等法律程序进行催要。

2.长效机制还未健全完善。

(39)对主题教育期间反映的需长期整改的绩效考核问题,已完成绩效考核办法初稿,尚未印发执行。此问题整改未完成。

整改情况:2020年底因企业公司制改革,修订后的绩效考核办法未印发执行。2021年4月完成公司制改革后,立即启动了绩效考核办法修订工作,经过广泛调研,6月公司引进专业咨询公司帮助制定符合公司治理体系的先进的管理体系。目前咨询 机构已针对公司人员架构、薪酬体系、制度等情况进行分析,调研,基础工作基本完成,预计10月完成《薪酬管理制度》《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和《职业发展管理制度》。与此同时,公司管理制度制定(修订)工作和生产经营、项目管理等各项改革也同步推进,7月5日召开党委会进行了专题研究。通过绩效考核等制度改革,逐步建立健全公司管理体系,完善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增强了企业发展活力,调动了广大职工工作积极性。

(40)对于人才培养、项目协调等问题仍需长期改进。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人才培养机制,根据目前市场形式及人员职业生涯规划,按照公司《员工培训管理办法》《2021年度职工教育培训计划》和《干部职工教育培训规划》,结合技术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明确职工职业生涯规划,做到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实现企业高质量发展。二是坚持1-2个月召开一次生产例会并形成会议纪要,巡察整改期间召开生产例会4次,对项目进度、各专业存在的问题加强协调、监督,对省重点项目承担部门项目负责人及时召开进度协调会,及时解决项目过程中存在的专业协调问题,保障项目进度及质量。

三、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此次巡察是对公司党委工作的一次全面政治体检,反馈的问题客观、准确、深入。通过三个多月的集中整改,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同厅党组的要求还存在差距,部分问题还需要深入推进解决。在今后的工作中,公司党委将继续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自觉做到“两个维护”,深刻领会厅党组巡察工作的总体要求,并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用党建工作引领公司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进一步压实两个责任。公司党委将继续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管党治党能力,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提升党建工作水平。每年根据厅党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党建、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明确目标任务,细化责任分工,坚决责任落实。公司纪委将继续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责任,运用“四种形态”,推动监督执纪常态化、有效化,做到关口前移、抓早抓小、层层设防、防微杜渐,不断通过监督检查全覆盖、经常性谈心谈话和廉政警示教育等方式方法层层传导压力。同时进一步强化纪检干部队伍力量,提升纪检干部队伍专业水平,着力构建反腐倡廉长效机制,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

(三)进一步抓好整改落实。巡察整改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公司党委将继续坚持按照厅党组要求,对已整改完成的问题经常性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巡察整改中制定出台的各项长效制度要坚持落实到位,扎紧制度的笼子。对正在整改和长期整改的问题,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建立具体详细的工作台账,确保每个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同时,不断增强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着力做到深入剖析、举一反三,坚持巡察整改工作久久为功、持续用力,使巡察整改成果真正的发挥出推动公司改革发展的有力保障作用。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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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