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南水北调配套工程石津干渠改造提升项目沧州支线压力箱涵进口清污机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10-18 14:22:30   浏览次数:0


1.招标条件

河北省南水北调配套工程石津干渠改造提升项目沧州支线压力箱涵进口清污机改造工程已由河北水务集团以冀水务建管[2021]9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于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省石津灌区事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北昊禹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石津干渠工程渠首为南水北调中线总干渠的田庄分水口,经田庄暗渠输水至赵陵铺汇入原有的石津灌区总干渠,利用石津总干渠输水到军齐后分为两支,一支为衡水支线:利用军齐干渠及七分干渠、七分干东支,在马家庄村东转向南,至傅家庄。另一支为沧州支线:从军齐继续向东至大田庄,之后向南利用大田南干, 到大田南干一分干进水闸前转向东,经沧州支线压力箱涵输水至代庄引渠结束。 

石津干渠沿线设置有多处拦污栅,采用人工或清污机在输水期间及时进行杂物清理。自2017年试运行以来, 拦污清污设施发挥了一定作用,但也存在着灌溉期间清污难度及压力较大、设备带病运行等诸多问题,计划逐步进行改造提升。本次提升改造项目沧州支线压力箱涵进口清污机改造工程为提前实施的专项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①为板框式旋转滤网的冲洗水泵增设固定支架;②拆除原回转式清污机2台,在原清污机位置上游增设两道回转式清污机,一道用于工作清污,一道用于检修时清污,每道2台,共4台,使用电动环链起吊,并进行相关电气设备的改造;③根据沧州支线压力箱涵进口清污机改造金属结构布置要求,新建清污桥一、清污桥二及检修桥。

2.2标段划分、招标范围及工期

本次招标为1个施工标。

河北省南水北调配套工程石津干渠改造提升项目沧州支线压力箱涵进口清污机改造工程,合同编号:SJGQ/QWJGZ/SG-2021-01。招标范围: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拆除回转式清污机2台,重新布置回转式清污机4台,钢结构排架2套,环链式电动葫芦8台,水泵固定2台,增设污物粉碎机等金属结构制作(采购)安装以及相关电气设备的采购及安装,并根据沧州支线压力箱涵进口清污机改造金属结构布置要求,新建清污桥一、清污桥二及检修桥以及零星土建工程。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混凝土工程(拆除、预制)、钢筋制安、机电零星土建工程 (电缆敷设方开挖回填混凝土路面开挖及恢复)金属结构设备及电气设备的采购及安装、施工临时工程等。具体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计划工期:1个月。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书面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4)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简称三体系认证”)

(5)近10年(2011年10月1日至今,以竣工或完工验收鉴定书确认的完工日期为准)具有类似工程业绩

(6)财务状况良好,满足本项目的需要;

(7)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近10年(2011年10月1日至今)具有类似工程项目经理岗位任职经历、且至投标截止时间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

(8)拟任技术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近10年(2011年10月1日至今)具有类似工程技术负责人岗位任职经历;

(9)投标人的企业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类、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10)委托代理人及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1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记录为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1年10月199:00(北京时间,下同)至2021年10月2517: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陆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下同)自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一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12日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未完成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水利厅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北省石津灌区事务中心

地址:石家庄市水街新增胡同2号

联系人:左燕

电话:0311-80990088转8002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昊禹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北区金钟河大街238

联系人:任少腾、储雨晴

电话:022-26154603、022-26154950

电子邮箱:zbdl@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