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合同节水管理典型案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7月31日 点击数:0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水利(水务)局、雄安新区建交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节水行动,总结推广各地合同节水管理经验做法,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征集合同节水管理典型案例的通知》安排部署,近期在全省范围内征集合同节水管理典型案例,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征集领域
2019年以来,在公共机构、公共建筑、高耗水工业、高耗水服务业、农业灌溉、供水管网漏损控制、水环境治理等领域实施的合同节水管理项目。
二、申报条件
(一)案例节水效果明显、节水效益显著,既能够提升用水户用水效率,又能够保障节水服务企业合理收益;
(二)用水户和节水服务企业对案例实施情况均认可,项目运行良好;
(三)案例具有示范引领作用,主要做法和经验可复制、可推广。
三、遴选程序
(一)地方推荐
各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本地区符合条件的节水服务企业或用水户填写《合同节水管理典型案例申报表》(见附件1),按照《合同节水管理典型案例编写提纲》(见附件2)编写案例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各市推荐不少于2个不同领域、不同模式的典型案例,并于2023年8月10日前,将合同节水管理典型案例申报表和合同节水管理典型案例报送至河北省水利厅节约用水处。
(二)专家评审
省水利厅对各地报送的合同节水管理典型案例进行初步筛选后,报送水利部全国节约用水办公室;水利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如有需要可选取部分合同节水管理典型案例开展实地调研。
(三)公示发布
遴选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将公开发布。对遴选出的典型案例,由全国节约用水办公室颁发入选证书,并通过线上线下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推广。
联系人:王森昊 0311-85185739
附件:1.合同节水管理典型案例申报表
2.合同节水管理典型案例编写提纲
河北省水利厅
202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