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节水优先”方针,推进国家《节约用水条例》《河北省节约用水条例》落实,加强节约用水监管工作,规范节约用水行为,河北省水利厅制定印发了《河北省2024年“节水监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方案》围绕计划用水、用水定额、水平衡测试、节水评价、节水“三同时”等制度落实,开展节水专项监督管理,实现对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重点用水单位检查范围全覆盖、用水主要环节全链条,查问题、督整改,建立长效机制,推动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用水单位,从严从细管好水资源。
《方案》提出节水监管专项行动从2024年4月1日至10月底,分为检查准备、市县自查、省级检查、整改总结四个阶段。省水利厅制定印发全省《实施方案》、形成全省节水监管报告;市县制定细化本级专项行动实施计划,分别组建节水专项检查队伍并完成监管培训,推动节水高质量发展。
《方案》强调各级检查组对监管过程中发现违反《条例》规定的,要严肃责任追究,及时移交当地相关部门依法处理,并及时反馈处理情况;各级检查组要提高为民服务意识,结合监督管理工作,有针对性开展《节约用水条例》《河北省节约用水条例》和节水重点制度志愿宣讲,使广大用水户了解节水制度,掌握节水技能,支持节水工作,带动全社会进一步提升节水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