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立足滹沱河流域长远发展,聚焦防洪体系建设、水资源利用、水生态修复、体制机制法治管理等4个方面,坚定不移深化改革,全面提升滹沱河流域水安全保障能力,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水利支撑。
一、坚持防洪安全优先,构建流域系统防洪体系。
一是强化规划引领。认真落实防灾减灾救灾理念,制定出台了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水网建设规划等专项规划,为防洪减灾体系建设提供有力支撑。二是科学布局防洪分区。创造性提出分区设防的防洪方案,主要解决滹沱河南岸、石家庄市区北部防洪规划问题,石家庄城市防洪规划在全省率先获得批复,为我市拥河发展释放74平方公里发展空间。三是加快推进水库出险加固。滹沱河流域上建有岗南、黄壁庄2座大型水库,石板、下观、张河湾3座中型水库,93座小型水库,总库容30.76亿立方米,相继实施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全市病险水库实现动态清零。四是不断完善防洪机制。首创应对强降雨“七个一”工作机制,与上游忻州市、阳泉市及其所属县建立水旱灾害联合防御体系;修订水库、河道汛期调度运用计划,提升山洪灾害防御能力。建成了山洪灾害防治专业监测预警体系,建立了覆盖5个滹沱河流域县区的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平台,布设自动雨水情监测站点,面向社会公众发布山洪灾害预警信息,有效提高了山洪灾害监测预警水平
二、优化流域资源配置,统筹生态补水和地下水回补
一是加强总量控制。结合产业规划布局和行政区域调整有关情况,2023年及时调整下达《石家庄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用水总量红线控制目标分解方案(2021-2025)》,确保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二是合理分配水量。全市滹沱河等11条河流水量分配方案全部编制完成,预留了生态下泄水量,明确了沿河县(市、区)水量分配份额,保障基本生态用水需求。三是科学评价水量。开展地表水可用水量评价,编制完成《石家庄市地表水可用水量调查评价报告》,明确提出了滹沱河水系地表水可用水量指标,进一步分析明确各县(市、区)可用水量成果。四是创新管理体制。建立各县(市、区)、各行业主管部门对本辖区、本行业节水工作负总责,乡(镇、街道)、村(社区)委员会以及开发区、园区分别做好域内节约用水工作的管理机制,形成高起点、多层次,全方位、全覆盖、全过程管理的节水管理组织架构体系。
三、突出生态环境修复,打造水绿交融生态环境
一是坚持节水优先。印发《滹沱河流域节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积极开展滹沱河流域节水行动,以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城镇节水降损、创新节水市场机制等措施,到2025年底,流域用水总量控制在19.15亿立方米,流域县(市、区)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9%以内,流域县(市、区)再生水利用率平均达到60%以上,万元GDP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控制在任务指标内。二是推进河湖复苏。完成了《滹沱河生态补水优化调度及洪水风险分析报告》,2018年以来,累计向滹沱河补水39.3亿立方米,断流多年的滹沱河恢复了滔滔百里胜景。2023年5月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以“干渴的河湖走向复苏”为题对滹沱河复苏成效进行了专题报道。同时,开展母亲河复苏行动,编制了滹沱河、洨河、槐河3条河流生态复苏方案,提出了修复目标,明确了主要任务,制定了管控措施,滹沱河形成生态水面已经达到2922公顷,绿地10398.82公顷,形成了109公里的滹沱河生态长廊,滹沱两岸的产业、功能、生态蝶变升级,已成为石家庄市一张靓丽的城市名片。三是地下水位回升明显。滹沱河经综合治理和生态补水后,沿河两侧10公里范围内地下水位显著回升,今年6月,正定县水位埋深较2018年同期平均回升9.13米,西里寨站水位由2018年的16.28米回升至12.30米。
四、健全管理体制机制,持续强化统筹协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抓推动。调整优化滹沱河各级河长制组织体系,市级河长带头,14名县级河长、63名乡级河长、295名村级河长加密巡河频次,及时发现解决问题。今年以来,各级河长共巡河24万余次,有力推动了滹沱河管理保护工作落实。成立了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主任的滹沱河生态区管委会,进一步明确了部门职责和属地责任,提升了滹沱河生态区管护的系统性。二是强化协同治理重提升。加强与环保、应急等部门的联系对接,常态化开展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管和规范运行,完善滹沱河应急监测预警体系,确保水质持续稳定达标。三是完善管理机制。市人大出台了《滹沱河保护条例》,从水体保护、生态修复与保护、绿色发展、保障与监督、法律责任等多个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理顺了管理体制,明确了监管职责,完善了各项保护、利用、管理措施,为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来源:石家庄市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