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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处
水利部调研组赴冀开展《蓄滞洪区运用补偿办法》立法调研工作
发布时间:2024-10-21 浏览次数:0 字体:【 打印


10月16日至17日,水利部政策法规司一级巡视员李晓静带队,政法司、防御司和海委有关处室工作人员一行5人,赴我省邢台市、保定市有关县区,就蓄滞洪区运用补偿工作开展立法调研。

调研组先后深入邢台市南和区苏史张村、隆尧县杨家窑村、保定市北拒马河涿州段应急防洪治理工程腾飞大桥段与北拒马河涿州段应急防洪治理工程开展调研,实地查看了蓄滞洪区的规划和建设情况,详细了解了蓄滞洪区历次运用补偿的具体情况,认真听取了当地干部群众对蓄滞洪区运用补偿工作的意见建议。调研组在隆尧县召开了专题座谈会,与会各级水行政管理人员与县乡村干部群众代表,围绕蓄滞洪区运用补偿的补偿范围标准确定、补偿程序优化、资金预拨制度实施等方面进行了深入讨论和交流。

加快蓄滞洪区运用补偿立法修订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的具体举措,对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规范蓄滞洪区运用和补偿工作,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追求具有重要意义。调研组表示,蓄滞洪区作为防洪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河北省多次启用蓄滞洪区,运用补偿工作开展规范有序,为修改好立法草案提供了良好的实践经验,此次调研收获很大,调研组将认真梳理调研成果,充分采纳合理化建议,将河北的工作实践成效转化为立法成效。

厅二级巡视员魏国忠、政法处和防御处有关同志参加了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