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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水务局严格落实水资源“三强化”助推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稳提升
发布时间:2024-12-18 浏览次数:0 字体:【 打印

近年来,沧州市水务局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聚焦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落实,突出水资源刚性约束,强化目标管理,不断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稳步提升。

一、强化刚性约束,完善水资源保护措施。一是实施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对区域内用水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90%的县(市、区),及时进行预警,限制新增取水许可,达到或超过总量控制指标的,暂停审批取水许可,并研究制定水量削减方案,确保取用水符合管控要求。二是建立节约用水工作协调机制。制定出台《沧州市节约用水办法》《沧州市节水行动实施计划》等制度文件,推动从“水源头”到“水龙头”全过程节水。十年来全市万元GDP用水量下降22.2%,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22.8%,均处于全省领先水平。三是加强计划用水管理。强化用水过程管理,控制区域用水总量。2024年指导县(市、区)对4482家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用水单位、公共供水管网内年用水量1万立方米及以上工业、服务业用水单位及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全部下达用水计划,实现了计划用水全覆盖。

二、强化精细管理,加大取用水管控力度。一是着力完善取水监测计量建设。进一步提升用水计量精度,在全市11个县(市、区)开展“以电折水”监测站建设,新建典型监测单元111处、涉及机井1748眼,11月15日全部完工,基本实现“以电折水”村级覆盖。加强农灌深井在线计量建设,对全市农灌深井安装计量设施,精准掌控农灌深井取水数据,截至2024年底,全市1.73万眼农灌深井全部实现在线计量。二是依法规范取用水行为。集中利用1个月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违法违规取用地下水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打击未经批准擅自取水,未依照规定的取水条件取水等问题,有效震慑非法取水行为。2024年全市累计发现37起违法取水行为,全部按要求移送乡镇依法处罚。三是深入推进用水权改革。深入贯彻落实省水利厅等三部门印发的《关于推进用水权改革的实施意见》,加强水权交易政策宣传和指导,2024年全市完成取水权交易8单,交易水量2185万立方米,通过市场化交易模式,为沧州引大入港输水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避免了超许可取水行政处罚,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三、强化开源节流,提升水资源配置能力。一是强化农业节水。通过调整农业种植结构,农技农艺相结合,发展适水种植。今年以来,全市维持实施旱作雨养22.2478万亩、耕地季节性休耕30.5万亩,可减少地下水开采量约8800万立方米;结合高标准农田项目落实高效节水灌溉15.9万亩,可减少地下水开采量约950万立方米。持续实施水源置换,我市大力实施农业灌溉水源置换,争取省以上资金7.5亿元,在沧州渤海新区黄骅市等13个县(市)实施引调水、补水河道清理整治、农业灌溉水源置换等24个项目,年底可完成省定2905万立方米压采任务。二是强化工业节水。强化水资源承载能力约束,根据可用水量,合理规划工业发展布局和规模,优化调整产业结构,推进企业用水系统集成优化,鼓励串联用水、分质用水,实现一水多用和梯级利用,打造节水型企业。今年沧州市新欣园能源、凯瑞环保等9家公司成功入选省级节水型企业。其中,新欣园能源公司成功入选省级节水标杆企业。三是强化城镇节水。以区域水资源承载能力为基础,科学设定城市功能定位,合理规划人口发展规模、城市空间结构、强化城镇开发边界管控,优化产业和基础设施布局,推动人口均衡发展、城市集约发展与水资源开发利用相协调,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降低到9%以内。2024年,沧州交通学院、沧州航空职业学院完成节水型高校建设。任丘高速服务区被交通部、水利部确定为国家级“节水驿站”试点。沧州市被国家发展改革委、住建部、水利部确定为国家级再生水利用重点城市。持续推进再生水开发利用,城市再生水广泛应用于城市景观水系生态补偿、工业用水、道路清扫冲洗等,进一步提升污水资源化利用水平,预计全年再生水利用率达到58%以上。

来源:沧州市水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