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邢台市召开2024年第四季度河长制部门联席会议,调度推进河长制年度重点工作,确保邢台市圆满完成省级部门的各项考核指标及河长制重点工作。
会上,邢台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市农业农村局负责人按照部门职责依次对《邢台市2024年度落实河长制重点工作推进方案》进展情况进行了交流发言。市水务局副局长、市河长办副主任王平宣读了《关于进一步健全河长组织体系强化河长制工作落实的通知》,从规范设立组织体系、按照规定履行职责、充分发挥“河长+”作用、切实发现解决问题、全力推动幸福河湖建设等方面对我市河长制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会议指出,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河长制工作重要性。全面推行河长制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破解我国新老水问题、保障国家水安全的重大制度创新。我们要完整、准确、全面理解和贯彻新发展理念,立足新阶段,积极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建设造福人民的幸福河湖为目标,着眼解决河湖治理保护重难点问题和深层次矛盾,全面落实党政主导、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社会参与的河长制工作机制,统筹推进水资源管理、水域岸线管控、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和执法监管“六大任务”落地落实,持续提升河湖保护治理能力和水平,巩固保护治理成果。
会议强调,作为河长制成员单位,要强化组织领导,完善机制,要切实履行好部门行业监管职责,进一步加强河长制责任部门之间的协调联动,实现信息共享共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局面。要充分发挥部门优势,在工作落实方面给予县(市、区)有力指导。要结合本领域具体业务工作,建立工作台账,明确目标任务、时限要求和量化指标,对县(市、区)落实河长制工作任务开展经常性督导检查。以打造人民满意的幸福河湖为目标,全力以赴把河湖管理好、治理好,加快实现“河畅、景美、水清、岸绿”的美好愿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