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承德市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京津冀水源涵养功能区”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河湖长制为抓手,创新河湖管理保护机制,全面推进水环境质量提升行动,全力打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和的河湖环境,全力为京津输送优质水源。河湖长制上榜“中国改革2022年度地方全面深化改革典型案例”名单,创新经验先后五年入选水利部典型案例,市河长办获评全国“先进集体”,滦平县获国务院2021年度督查激励,小滦河、伊逊河、瀑河获评河北省“秀美河湖”,潮河、茅沟河等26条(个)河湖获评河北省星级幸福河湖。
一、强化责任担当,全面推进河湖长制规范化体系建设
坚决扛起“水源涵养、生态支撑”两区建设责任,创新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管理保护体系。一是构建党政同责的河湖长组织体系。坚持党政同责、一抓到底,构建市县乡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党委常委委员领衔的党政领导和村“两委”成员担任流域干支流河湖长的四级“全覆盖”组织体系,建立纪委监委执纪、人大执法和政协民主监督“全链条”监督责任链,充分发挥河湖长制最大效能。全市共设立河湖长4759人,实现了域内河湖河湖长全覆盖。累计巡河220万次、解决问题5185个,签发河长令128次、召开专题会议1556次,牵头组织清理“四乱”问题1913个、“碍洪”问题466个。二是构建政府领导负责的工作协调体系。市县两级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担任主任、水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常务副主任的河湖长制办公室,乡级设立“专职协调员”,形成了职能统一、纵向贯通“一盘棋”工作格局。抽调生态环境、住建、农业农村等部门专业人员担任“督查专员”进驻河湖长办,常态化督查督办问题整改。累计开展督查1800多次,下达督办单1357次。三是构建高效运行的制度管控体系。先后颁布实施实体性地方法规《承德市水源涵养功能区保护条例》《承德市滦河潮河保护条例》,《承德市林长制河湖长制条例》通过省人大审查批准于2025年5月1日正式施行,制定出台《承德市严格落实河长制责任追究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将河湖长制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创新建立差异化绩效考核、河湖长制政策审计、“正负向”激励、事责清单管理以及责任追究会商、量责、容错等机制,夯实筑牢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先后追责问责496人,市级以上表彰118人。
二、强化机制创新,切实加大河湖监管执法力度
针对本市河网密度大、河流数量多、管护难度大的实际,创新监管执法机制,加强河湖管理保护。一是实施“人防+技防”网格化智能化巡查监管机制。建立全域河湖全覆盖的河湖管理员制度,统筹资金落实劳务补贴,通过绩效考核奖优罚劣,实现网格化巡查和动态监控,确保责任到片、监管到点,有效解决了河湖管护“最后一公里”问题。累计巡查发现、整改问题5200多起。规划建设河湖视频监控点位1364个,建立14个生态监管平台,全市5座湖泊、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重要区域实现了智能化监管全覆盖,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累计研判解决问题2608个。二是实施“行政+司法”联合执法机制。在生态环境部门组建综合执法队,坚持公检法共同参与,设立司法联络室,建立“河湖长+警(队)长”属地巡查执法和“河湖长+检察长”案件处置机制,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线上线下联合执法紧密结合。先后执法巡查大小河流5213条、涉污企业209家、排污口36处、重点工地32个,立案河湖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13件,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229件,磋商16件。三是实施“部门+区域”联防联建联治机制。建立生态环境等多部门联合会商保水机制,针对不同季节27个常规断面、44个跨界断面、62个排名奖惩断面超标风险,制定“一断面一策”联合管控水质。与北京密云区、怀柔区、延庆区和张家口、内蒙古多伦等签署了生态环境联防联建联治协议,与流域机构水利部海委引滦工程局创新建立了潘家口水库联防、联治、联建三大工作体系和九项长效机制,开展联合监管、联合执法,生态共建共治共享共享成果持续深化。全市23个国省考断面水质优良率保持100%,其中入北京、天津水质达到Ⅱ类或以上。
三、突出生态管控,全面提升河湖水环境质量
始终牢固树立“防重于治、标本兼治”理念,坚持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三水”协同共治,持续提升水源涵养、生态支撑能力。一是突出水资源保护。严格执行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完成市域内14个饮用水源保护区“划、立、治”任务和流域水量调度、快速反应系统建设,从源头上筑牢第一道防线。2025年,全市用水总量、地下水开采总量分别控制在7.8亿立方米、4.5亿立方米, 8县3区全部完成县域节水型社会标准化建设任务,县域节水型社会完成创建任务,35个入河排污口完成规范化建设, 清理规范规模养殖场741家。二是突出水环境治理。实施“三年百项治污工程”,全市扩建城镇污水管网380余公里,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1.8万吨/日。实施乡村水环境综合整治,达到农村生活污水“三基本”治理成效评估标准行政村1669个,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达68.2%,2395个村纳入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截至2025年,城镇生活垃圾处理率100%,城市和县城实现生活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完成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232条总长7677.35公里、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下河流51条总长448.32公里河道管理范围划界,实施“一河一档”数据化管理和“一河一策”靶向治理,先后解决重点问题565项。三是突出水生态修复。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大力推进水环境质量提升“1+9”专项行动,谋划实施“800里滦河水质保护工程”、滦潮河“双河共治”、“200里潮河净水廊道工程”、国土造林绿化和草原生态修复等重点工程,整治修复河道856公里,治理水土流失5100平方公里,绿化林地达3556万亩、森林覆盖率达60.03%,草原生态修复治理170.66万亩、草地综合植被盖度达到7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