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全面完成市县乡村四级河湖长调整工作
发布时间:2026-08-25 浏览次数: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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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换届期间各级河湖长组织体系更新工作,省河湖长制办公室加强统筹协调,严格落实河湖长动态调整和责任递补机制,制定履职 “明白纸”,督促各级河湖长履职尽责,持续整治河湖问题,逐级开展业务培训,组织各市 (含定州、辛集市)和雄安新区落实公告制度,对新任河湖长名单进行梳理、统计、复核,并及时调整公示。截至目前,全省市、县、乡、村四级44万余名河湖长均已调整到位并完成公示公告及公示牌更新等工作,进一步打通河湖管护 “最后一公里”,有力保障河湖管护责任不脱节、任务不断档,为幸福河湖建设筑牢坚实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