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秦皇岛水文勘测研究中心关于国有资产处置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8-27 16:11:15   浏览次数:0

按照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冀财资2024110号)要求,我中心对一批老化严重超出使用年限且不能满足正常工作需求的固定资产进行公开报废处置,现公示如下:

一、报废资产处置单位:

河北省秦皇岛水文勘测研究中心

二、处置内容:

本次处置国有资产设备共计300项,包括移动终端、便携式计算机、打印机等,原值2884627.78元。

三、有意参与的相关回收公司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公示期:2026827日至2026829日结束,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报名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29日24时。

(二)资质材料提交及现场查验:需将公司营业执照、法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加盖公章后,发至指定邮箱:455492491@qq.com

回收公司请于2026年8月31日上午9时前,携上述资料原件至河北省秦皇岛水文勘测研究中心(秦皇岛市海港区燕山大街西段136号),统一现场查验。未按时间要求到达现场,视为放弃竞标。

(三)竞标结果:

回收公司按要求送达报价单,我中心将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回收公司,并于20269312时前以邮件方式反馈竞标结果。

(四)合规要求:最终中标回收公司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处置资产,不得私自利用或外泄相关信息。违规处置造成的纠纷或事故,由中标回收公司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五)费用承担:处置资产的拆装、搬运费用由回收公司承担。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赵静杰 0335-5810932

                                   河北省秦皇岛水文勘测研究中心

                                        2026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