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省水利厅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省)和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实际,依法全面履行水行政管理职能、完善依法行政法规制度体系、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水利法治建设取得了新成效,为推进全省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聚焦政治引领,水利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加强
省水利厅党组始终把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先后5次专题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精神;专题部署水利法治政府建设,研究中央依法治国办对河北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意见时提出的3个方面9项涉及我厅共性问题清单的整改工作;对2019年依法行政考核存在的问题专题研究并制定整改方案;印发《2020年水政工作要点》,将水利法治建设纳入全省水利工作计划,与年度水利重点工作同部署、同实施、同考核;把水利法规制度建设等重大事项严格落实集体研究、集体决策,确保了全厅法治建设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二、聚焦法规制度建设,水法规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
坚持科学、民主、依法立法原则,积极创新立法模式,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一是全力推进水利重大立法项目。一类立法项目《河北省河湖保护和治理条例》于1月11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以绝对高票通过,3月22日施行;《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滦河流域水资源管理与保护的决定》已于9月24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全票通过审议;《河北省蓄滞洪区管理规定(修订)》已于7月10日报送省政府,待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年度重点立法项目提前完成。二是加快水法规体系建设。编制完成了“十四五”水法规体系规划,作为专项规划列入河北省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起草了《河北省水利厅立法工作管理规定》;对24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核,对94件法律法规及制度文件提出了修改意见建议。三是严格规范性文件清理。落实民法典要求,组织对涉水相关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彻底清理,7部地方性法规建议修改1部、保留6部;14件政府规章建议修改8件、保留5件、移交其他部门1件;111件规范性文件建议保留102件,废止6件、宣布失效2件、修改1件,涉水法规体系得到健全完善。
三、聚焦“放管服”改革,水利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
持续推进水利“放管服”改革,提升服务意识、创新改革措施。一是持续简政放权。积极争取“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行政许可事项国家级审批权限委托雄安新区实施,为雄安新区建设提质增效;全年向省自贸试验区各片区、唐山曹妃甸经济技术开发区下放(委托)水行政许可11项,创造了良好的营商环境,受到了各片区的好评。二是深化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推行建设项目涉水审批套餐式服务;推动张家口赛区冬奥会建设项目审批改革,推行“一会三函”审批模式,保证了冬奥会涉水建设项目顺利进行。三是持续优化政务服务。不断完善省级水利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规范审批流程、精简申报材料、压缩审批时限(除取水许可外,压缩到10个工作日内),水利政务服务依申请事项集中办理、一网通办和电子批证均做到了100%;建立了线上咨询、投诉、建议服务与线下窗口服务和热线电话服务“三位一体”服务,截至目前,共答复群众咨询建议近2200次,方便了群众和企业办事。
四、聚焦依法行政,依法决策机制进一步强化
坚持把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作为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的重要手段。一是注重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落实《河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办法》,对厅党组议事决策规则进行了修订,截至目前,为我厅起草的2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出具合法性审核意见,审查重大经济合同15项件。二是注重重大决策公众参与。今年以来提交厅党组、厅务会集体研究的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农村供水保障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等重大决策都事先充分听取科研单位、市县水利和相关省直等部门意见,使决策更加科学、民主、依法。三是注重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加强了厅法律队伍建设,完善了厅专职法律顾问的履约合同;发挥法律顾问和专家在水利立法、行政复议诉讼等方面的咨询论证、审查把关作用,厅法律顾问在今年的2起胜诉的行政复议案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五、聚焦水利执法监督,水行政执法效能进一步提高
把加大水利行政执法监督作为践行“水利行业强监管”的重要抓手,有力提升执法效能。一是依法履行行政执法职责。修订了《河北省水行政处罚裁量权执行标准》,调整了行政执法事项等清单,规范了依法履行行政执法秩序。二是加大水利行政执法监督。深化水利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省公安厅等部门联合开展打击河道非法采砂“飓风行动”,截至目前,共开展联合执法2009次,出动执法力量7万余人次,查处非法采砂行政立案128起,处罚137人,累计罚款89.8万元,打击非法采砂高压态势进一步强化;对水利部列入我省56件陈年积案,提前3个月完成清零工作。三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印发《河北省水行政处罚案卷标准(2020年)》,规范各级水利部门的行政执法行为;充分利用水行政执法统计直报系统,加大执法动态监察力度;组织厅机关139人参加法律知识培训,全省水利行政执法能力得到有效提升。
六、聚焦化解涉水矛盾,水事秩序进一步规范
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实际,把涉水矛盾纠纷化解作为推进法治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一是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建立厅信访联席会议制度,制定并落实厅长接访、包案督访等制度;通过提高首次信访办理质量,有效减少了来访量和重访量,今年以来共受理办理信访案件161件,厅主要负责同志包联11件,我厅未发生群体性大规模进京赴省上访事件。二是加强行政复议工作。按照省政府《关于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2020年度提升计划》通知要求,进一步优化人员配备、畅通复议渠道、提升办案质量,依法依规完成2件行政复议案件的办理。三是积极维护水事秩序稳定。组织对拒马河、潮白河等京津冀省际边界重点河流的监管和联合执法;配合松辽委重点排查了承德市涉及的老哈河等7条河流的水事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确保了重点敏感时期和疫情防控期间的全省水事秩序稳定。
七、聚焦水利普法重点,普法宣传效果进一步凸显
加大普法宣传力度,确保“七五”普法圆满收官。一是组织重要时机的水法宣传。围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宣传主题,突出《河北省河湖保护和治理条例》《河北省地下水管理条例》的宣传贯彻,多措并举组织开展宣传活动,河北日报、新华网等多家新闻媒体对河湖保护和治理、地下水治理取得的实效进行了报道,形成了普法规模效应。二是全力抓好民法典学习宣传贯彻。制定了民法典学习宣传方案,下发了通知,购买了书籍,邀请省委党校教授从民法典的重大意义等4个方面为全体党员干部进行了专题辅导解读,使广大党员干部系统地掌握了民法典精神内涵和核心要义。三是持续开展“七五”普法宣传活动。组织开展了20余次主题鲜明,贴近实际的水利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圆满完成了省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对我厅开展“七五”普法宣传活动验收工作;结合水利工作实际,持续开展水利普法进机关活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守法意识明显增强,全省节水惜水护水意识明显提高。
尽管我们在水利法治政府建设上取得明显成效,但对表对标党中央、省委省政府推进法治工作要求,我厅水利法治建设的任务仍就十分繁重,必需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针对新形势下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查找水利法治上的短板弱项,以敢于斗争、勇于担当的精神全力推进水利法治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是持之以恒地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贯彻落实。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水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坚持打造有水利特色的高素质水利法治工作队伍;扎实抓好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活动,强化干部职工遵宪守宪意识。
二是持之以恒地抓细水利法治建设重点工作。加快推进河北省水法规体系建设规划(2021-2025),推动《河北省节水条例》列入省人大一类立法项目,持续深化水利“放管服”改革,推进水利普法宣传,营造群众参与氛围。
三是持之以恒地抓实依法治水管水能力提升。准确把握全面依法治国总目标,进一步理清水法治建设思路;提高水利立法科学化水平,健全完善涉水法律法规体系;创新水行政执法方式,增强水行政执法能力;围绕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要求,深入推进水利依法行政;有效化解水事矛盾纠纷,提高水利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