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水利厅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省水利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省委十届二次、三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水利中心工作,不断优化制度规程,提升政务公开质效,为全省水利高质量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一)强化法定主动公开

动态更新政务公开事项清单,及时将最新水利政策规定、行政许可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答复意见、财务预决算等信息通过政务官网、微信公众号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平台向社会公开,切实推进信息公开与行政管理、政务服务的深度嵌入、有机融合。全年共主动公开政策性指导文件338件,除在在厅门户网站及时公开外,还按季度汇编成册送省图书馆、省档案馆和省政务服务中心,方便社会公众查阅。

(二)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

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内容,畅通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渠道,优化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流程,切实提高群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便捷度和实效性。全年共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1件,均按程序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答复。加强与申请人沟通,有效降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发生率。全年没有新发生依申请的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

(三)严格政府信息管理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强化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在公文运转系统中,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为必选字段,如选择不予公开,必须说明理由和相关依据,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审查。结合水利工作形势任务变化实际,系统更新清理水利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全年新制发规范性文件15件,废止规章和规范性文件27件

(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不断提升厅官网网站整体结构、页面布局、栏目设置、艺术装帧水平,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水行政执法信息公开专栏、公共服务专栏等建设,全面提升栏目实用性和便捷度。进一步做优做强“河北水利”“燕赵水利”微信公众号和“河北水利”网站移动版,不断优化新媒体平台功能设置,拓展水利信息发布新阵地。明确专人负责网站平台运维,建立读网检查机制,确保网站平台安全可靠。

(五)切实做好监督保障

结合厅内人员变化实际,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强化了对信息公开、政策解读、政务舆情工作的组织领导,定期召开小组会向厅领导汇报有关情况。做好热点舆情监测工作,加大监测范围,科学分析研判,有效应对处置,积极化解潜在风险隐患,全年未出现重大涉水负面舆情和炒作。积极参加国家和省组织的各类培训活动,提升人员业务能力。将政务公开相关经费列入年度预算,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1

11

行政规范性文件

15

26

82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874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128.5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0

1

0

0

0

0

3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9

0

0

0

0

0

1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2

0

0

0

0

0

2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7

1

0

0

0

0

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30

1

0

0

0

0

3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1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省政务公开办的指导帮助下,2022年我厅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有待改进。一是个别业务部门信息公开的主动性还不够,一些决策制定在意见征集、决策预公开等方面做得还不到位;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还不够广,时效性还不够强,一些政策信息公开还停留在发通知、发公告等传统公众告知模式,不能满足数字信息时代社会公众的需求;三是政策性文件的宣传解读还有待加强,解读的方式需更加灵活多样。

2023年,我厅将坚决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水利各项重点工作任务,以利民、便民、惠民为目标,进一步强化法定主动公开观念,优化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率和水平。一是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切实摸清实际情况,掌握群众需求,规范意见征集、决策预公开等程序要求,确保科学制定决策,出台政策;二是依托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各类渠道开展信息公开,特别是充分发挥网络和新媒体平台作用,不断提升信息公开的广度、深度和时效;三是制作图解、漫画、音频、视频等形式多样的政策解读资料,采取案例讲解、数据呈现、即问即答等多种解读方式,对政策性文件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让广大群众看得懂、易接受。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本年度未出现因申请人在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附件1: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附件2: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