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水利厅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政务公开办《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编制本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在河北省人民政府网站(www.hebei.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河北省水利厅网站(slt.hebei.gov.cn)发布,电子版可下载。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河北省水利厅办公室联系(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富强大街3号,邮编:050011,电话:0311-85185706)。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厅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方针,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按照新修订的《条例》规定和省政务公开办工作要求,结合2019年全省水利工作重点,不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通过完善工作制度、创新发布载体、注重公开实效,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工作组织领导

我厅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在每年全省水利工作会议以及省水利专项业务工作会议上,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坚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落实。厅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结合2019年水利工作重点,多次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分析解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二是厅办公室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厅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厅机关各处室在厅办公室统一组织和协调下,按照职能分工、安排专人承担本处室政府信息公开具体工作,提供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及电子文档,对我厅受理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按业务分工进行办理。厅办公室对厅机关产生的政府信息进行整理和初审,提出意见,并进行保密审查,经厅领导审核后,确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予以公开。我厅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系。

(二)完善工作管理机制

一是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在公文制发审批时,对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情形同步进行审查审批通过多年运行,效果良好,提高了公文审批效率和政府信息发布质量。二是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和内部事项审查工作。坚持“一事一审”“先审查、后公开”。每年都定期对已公开的政府信息,特别是在省政府网站、省水利厅网站发布的各项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消除漏洞和薄弱环节。三是根据机构职能调整后责任分工,及时对我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行更新,同时修订《省水利厅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对主动公开的基本内容和基本信息重新进行规范和优化,将主动公开内容分解到责任处室,明确工作分工,夯实工作责任。

(三)扎实做好公开工作

严格按照《条例》有关规定,通过省政府网站和省水利厅网站、河北政务服务网等平台主动公开河北省水利厅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2019年版),水利基建项目初步文件审批、取水许可、围垦河道审核等14类行政许可和8类其他对外管理服务项目的办事指南及办理结果等信息。2019年在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734件;在河北政务服务网(省水利厅)和省水行政执法信息公示专栏主动公示公开厅本级行政管理和服务信息9978件,其中行政许可8750件、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1228件。

(四)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一是进一步畅通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渠道。通过省政府网站、省政务服务网、省水利厅网站将申请流程、申请方式、申请表等均予以公示,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公开。申请人可通过省政府网站和省水利厅网站下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也可到厅机关领取填写,以邮寄、传真、电子邮件、当面提交等方式提出申请。二是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19年共受理政府信息依公开申请9项,均按程序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答复。2019年,我厅没有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强化平台建设

 一是严格信息安全管理。按照省网信办等主管部门对网站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对省水利厅网站的安全管理,明确专人负责网站后台维护,用户名、密钥管理,栏目设置及内容更新由专人操作。二是建立网站读网检查机制。制定了《网站安全自查工作制度》《河北水利网应急预案》,常态化进行读网检查工作,确保网站内容安全可靠。三是拓展新媒体平台建设。根据工作需要,开设了“河北水利”“燕赵水利”微信公众号和“河北水利”网站移动版,及时主动发布河北水利相关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2

12

11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

减3

875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87

0

122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

增35

0

行政强制

6

增7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1

1610.58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1

0

2

0

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1

0

1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1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0

1

0

2

0

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组织领导、制度建设、规范程序、提高效率、为社会公众服务等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有待改进。一是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在内容方面还需更加完善,涉及业务范围还需进一步扩大;二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还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公众需求,尤其是社会公众比较关注的涉及公共服务类信息数量需不断增加,在公开内容结构上需进一步优化;三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在形式上需进一步多样化、在时效上需进一步快捷。

2020年,我厅将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紧紧围绕水利各项重点工作任务,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进一步增强依法依规公开、主动公开意识,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力求公开信息更贴近公众、方便群众。一是进一步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措施,重点围绕与社会公众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二是结合我厅内设机构职能调整,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规章制度,强化督导考核,提高公开时效;三是根据水利改革发展新形势,围绕年度重点工作,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向社会公众公开力度,使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更加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方向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