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水利厅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编制河北省水利厅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在河北省人民政府网站(www.hebei.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以及河北省水利厅网站(slt.hebei.gov.cn)发布,电子版可下载。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河北省水利厅办公室联系(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富强大街3号,邮编:050011,电话:0311-85185713  85185706)。
    一、概述

政府信息公开是政府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能,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是政府机关提高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服务效率,提升政府形象的重要举措和手段。认真贯彻实施《条例》,对于建立公正透明的行政管理体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监督政府依法行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018年,我厅坚持以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省委九届七次全会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按照《河北省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工方案》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度政务公开考核指标体系的通知》要求,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结合2018年全省水利工作重点,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受理、政府信息咨询、政策解读和回应工作,加强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效性。                 

1.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

我厅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每年的全省水利工作会议以及省水利专项业务工作会议上,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坚持政务公开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落实。厅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结合2018年水利工作重点,多次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分析解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河北省水利厅办公室是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厅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厅机关各处室和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在厅办公室的统一组织和协调下,按照职能分工、安排专人承担本处室、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工作任务,提供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及电子文档,对我厅受理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按业务分工进行办理。厅办公室对厅机关产生的政府信息进行整理和初审,提出意见,并进行保密审查,经厅领导审核后,相关政府信息予以公开。我厅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系。

2.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信息发布流程。在公文制发审批时,对政府信息公开事项同步进行审查审批。通过多年运行,效果良好,提高了公文审批效率和政府信息发布质量。

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在坚持“一事一审”的同时,对每件政府信息做到“先审查、后公开”。每年都对已公开的政府信息,特别是在河北省人民政府网站、河北省水利厅网站发布的各项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消除漏洞和薄弱环节。

3.不断完善《指南》和《目录》

我厅在《河北省水利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河北省水利厅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基础上,根据工作要不断加以完善,将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公共资源配置领域、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公开纳入本年度政府重点信息公开范围,可在河北省人民政府(www.hebei.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下载。

按照“谁产生、谁公开”的原则,对2018年我厅产生的政府信息,特别是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公众关注的政府信息进行整理,按程序按时限予以主动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公开主要内容

通过河北省人民政府网站(www.hebei.gov.cn)、河北省水利网站在互联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18年全年在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83件河北省水行政执法信息公示专栏主动公示厅本级执法信息26件、公示社会信用信息64件;在河北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开行政许可1804件,同时推送到“信用中国(河北)”网站集中公示。

2公开形式

通过我省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河北省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我厅产生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河北水利网站发布我省水利工作情况的动态信息,并向河北省人民政府网站提供信息予以发布。

编印了四辑省水利厅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文件汇编》,修改完善了包括三个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在内《河北省水利厅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2018年修订)》《厅直属单位公共服务信息主动公开事项目录(2018年修订)》,明确年度公开事项、公开方式、公开时限及责任主体等内容。并向省档案馆、省图书馆(包括电子文档)进行了移交,供社会公众查阅。

按时发布《河北省水资源公报》《河北水利统计年鉴》《河北省水土保持公报》等年度公报。

不断密切与中央驻冀和省主流新闻媒体的联系,结合水利改革与发展任务,宣传和推介水利重点工作和重点水利工程项目建设。通过多种媒体及时发布水旱灾害防御信息、河(湖)长制相关政策文件和信息、节水压采和生态补水等公众关注的水利信息,澄清社会上流传的模糊和不完整讯息,主动介绍我省采取的有效措施、取得的成效,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不断发挥新媒体传播快速及时、便捷高效、开放互动的作用,通过燕赵水利微信公众号河长制微信公众号主动发布水利信息,扩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厅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8项,均按照程序和时限要求予以告知或回复。

四、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我厅未收取和减免任何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费用。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我厅应诉1项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并胜诉。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自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在组织领导、制度建设、规范程序、提高效率等方面不断推进和完善,但仍存在一些问题有待改进和提高。一是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在内容方面还需要更加完善,涉及的业务范围还需进一步扩大;二是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还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尤其是社会公众比较关注的涉及公共服务类信息数量需进一步增加;三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在形式上还需进一步多样、在时效上还需进一步快捷。

2019年,我厅将认真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水利各项重点工作任务,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开展。一是进一步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措施,重点围绕与社会公众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二是结合我厅和内设机构职能调整,不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增强依法依规意识,完善规章制度,强化督导考核,提高公开时效;三是根据水利改革发展新形势,围绕年度水利重点工作,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向社会公众的宣传力度,使我厅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更加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