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以来,省水利厅党组始终高度重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组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着眼提升水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坚持立法先行、强化依法行政、创新普法宣传方式,水利法治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强化政治站位,水利法治建设进一步加强
省水利厅党组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引领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出成效。一是强化思想认识。先后3次专题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指示要求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贯彻落实《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压实政治责任。二是强化组织保障。调整充实了河北省水利厅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厅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解决水利法治建设工作的重大问题,每季度专题听取水利法治建设全面工作汇报,3次组织厅机关研究《河北省节约用水条例》起草论证情况,为推进水利法治建设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三是强化推动落实。把推进水利法治建设工作与水利重点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分工方案>落实举措的实施方案》等8个推进水利法治建设的具体实施方案,细化重点任务,压实工作责任;4次召开相关会议,调度工作进展,年度重点任务圆满完成,保障了水利法治建设落地见效。
二、强化水利立法,水利法治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
始终把推进制度建设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的主线,不断健全完善水利法规制度体系。一是高标准高质量推进重大水利立法项目。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十六字”治水思路和在推进南水北调后续工程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全力推进全社会节约用水,对列入一类立法计划的《河北省节约用水条例》,抽调精兵强将,组成立法攻关小组,科学高效调度,《条例》在5月28日省人大第十三届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高票通过审议,为推进全省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二是全面组织涉水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体制机制改革新要求,对涉水法规进行了全面清理,截至目前,共清理规范性文件110件,废止或宣布失效26件,修订4件,保留62件,水利制度“立改废释”进一步完善。三是编制水法规体系建设规划。编制完成了《河北省水法规体系建设指导意见(2021-2025年)》,并将其作为专项计划列入《河北省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强化了全省“十四五”期间水利立法的顶层设计,科学引领了水法规制度建设。
三、强化放管结合,水利服务质量进一步优化
聚焦营造水利营商环境,坚持把简政放权、优化环境、提升服务质量贯穿“放管服”改革始终。一是厘清权责边界。组织对厅权责清单按照“三上三下”的要求进行编制,共编制完成省级水行政权责清单10类86项;二是提升服务质量。完成了水利“冀时办2.0”升级提升工作,梳理确认全省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17项、行政许可以外政务服务事项通用目录14项、公共服务事项通用目录8项;三是优化行政许可流程。全面推行电子证照应用,对我厅6项电子证照事项的实施清单进行了修改完善,拓展了证照信息数据查询应用;四是规范中介服务。组织对水利厅保留中介服务事项6项、技术审查事项6项进行了规范,通过了省司法厅和省政务服务办的合法性审查(核),并在河北水利网向社会发布;五是持续简政放权。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完成了向石家庄市水利局、行政审批局下放委托4项省级水行政许可事项任务,并进行了工作对接,助力省会经济发展。
四、强化依法行政,水利依法决策机制进一步规范
坚持把健全依法、科学决策机制作为推进水利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立足提高水利依法决策能力。一是注重厅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发挥厅主要负责人在履行推进法治建设中的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作用。印发《河北省水利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职责人职责清单》,对厅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职责人中的8个方面13项具体工作职责进行了规范,为开展依法行政提供了制度保障。二是注重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严格落实《河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办法》,完善厅党组决策议事规则,对提交厅党组、厅务会集体研究的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等重大决策部署均事先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建议,使决策更加科学、民主。三是注重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加强厅法律顾问队伍建设,完善厅专职法律顾问的履约合同,发挥法律顾问和专家咨询、审查把关作用,厅法律顾问全程参与水利立法工作起草、论证,对起草的6件规范性文件、15件“三重一大”特殊经济事项合同出具合法性审核意见,在3起行政复议、诉讼案件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五、强化执法监督,水行政执法效能进一步提升
坚持把水行政执法监督作为规范提升水行政执法水平的重要抓手。一是水资源专项执法行动扎实推进。按照水利部的部署要求,在全省组织开展了水资源专项执法行动。制定了《河北省水资源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方案》,进行了专题部署,组织了5次推进会,建立了工作台账,设立了省市县三级投诉举报电话,建立了周报告、月总结制度,实行动态清零,进行了4次现场督导检查,共查处水资源类案件172件。二是加大水利执法监督。组织对廊坊永清县、香河县和张家口涿鹿县、赤城县从5个方面26个具体内容进行了水行政执法监督,取得了良好效果。截至12月底,全省共查处水事违法案件412件,行政处罚罚款1044.8万元,巡查河道89.7万余公里,水域面积3.1万余平方公里,出动人员18.7万人次,车辆5.5万辆次,现场制止违法行为1059次。三是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持续推进。印发《关于水利系统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实施意见》,从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各级责任等4个方面16项具体工作,进行了重点部署,细化了工作措施、明确了时间节点和责任要求。开展全省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对舆情动态涉及的19起非法采砂案件、政法机关转到水利系统的5份“三书一函”组织进行调查核实,认真督导整改,举一反三,进行全面整治,开展了问题“回头看”,并按时进行了反馈,回应了社会关切。在全省三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表彰大会上,水利厅政策法规处等4个单位、7名同志被评为全省扫黑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
六、强化综合治理,涉水矛盾纠纷进一步化解
坚持把涉水矛盾纠纷的调处化解作为检验水利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一是依法依规办理信访事件。着重做好重复信访治理和积案攻坚,强化领导干部包联督访,依法依规办理信访事项。针对中央和省联席交办的重复信访事项,制定了《省水利厅开展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方案》,逐案落实信访稳控主体责任,明确包案领导和具体责任人,目前第一批交办的35件重复信访事项已全部如期办结,第二批交办的5件重复信访事项正在办理中。全年接办群众来信、来电、来访以及各级转办信访事项176件次,复查复核事项6件。办理省级领导包联信访事项1件、厅主要负责同志包联信访事项5件,目前水利信访形势总体稳定。二是加强行政复议工作。严格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认真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部署,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行为。认真完成了李胜利、高俊英不服我厅作出的《河北省水利厅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冀水信开字〔2021〕3号)向省政府申请复议的答辩工作,省政府依法维持了我厅相关行政行为;依法应诉了李胜利、高俊英申请撤销我厅信息公开告知书行政诉讼案件,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三是有效化解省际水事纠纷。突出重点敏感时期水事纠纷化解,严格落实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水事纠纷集中排查和调处化解工作的通知》,印发全省水事纠纷集中排查化解方案,严密组织实施,全省没有新增水事纠纷问题。5次组织对京津冀省际边界永定河、拒马河、潮白河等重点区域的监管和联合执法,确保了建党100周年的庆祝活动安全,维护了省际边界秩序稳定。
七、强化法治素质,领导干部法治意识进一步提高
坚持把提高依法治水管水能力,增强法治意识作为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落脚点,抓紧抓实。一是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印发《2021年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内容安排》,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党组)学习内容,3次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和中央决策部署;4月份,厅领导干部积极参加省行政学院组织的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班;7月份,邀请河北经贸大学法学院教授以“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精要”为主题,开展法制讲座;12月份,厅领导班子带领机关副处级以上干部统一进行宪法集中宣誓活动,进一步增强了领导干部法制观念、提升了法治意识。二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印发《河北省水行政处罚案卷标准(2021年)》,规范各级水利部门的行政执法行为;充分利用水行政执法统计直报系统,加大执法动态监察力度;严密组织厅机关157人参加法律知识培训和全省干部宪法法律知识考试,全省水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得到有效提升。三是广泛开展涉水法律法规宣传。组织开展“3.22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发放、张贴各类涉水法律法规手册20000余张;制作河湖保护等宣传片22个,滚动播放800余次,在全社会推行河北省节约用水吉祥物“节节加滴滴”微信表情包;参加“阳光热线”栏目等10余小时;召开新闻发布会3次,发表厅长署名文章22篇;组织水利普法“八进”活动50余次,受教育人数达百万人,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使全社会爱水节水惜水护水意识明显提高。
尽管我们在水利法治建设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指示要求,对标党中央、省委省政府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我厅水利法治建设的任务仍十分繁重,必需进一步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强化法治思维,针对新形势下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查找水利法治上的短板弱项,全力以赴推进水利法治建设取得新进步。
2022年全省水利法治建设工作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按照水利部、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扭住制度建设这条主线,聚焦水利法规体系建设、“放管服”改革、执法监督、平安建设、普法宣传、水事稳定、队伍建设等任务,实施统筹兼顾、分类施策、创新方式、提质提效,全力提升依法治水管水能力水平,为全省水利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服务保障。
一是坚定不移的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贯彻落实。坚持把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推进水利法治建设工作的根本遵循,紧密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十九届六中全会重要精神、“十六字”治水思路、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结合起来,在学深悟透、狠抓落实上下功夫,进一步深化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解与认识,坚持学用结合、知行合一,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水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引向深入。
二是坚定不移的抓细水利法治建设重点工作。坚持水利法治建设这条主线,全力推动省政府拟定列入一类立法计划项目《河北省河道采砂管理规定》的落地落实,不断健全水法规制度体系;持续深化水利“放管服”改革,提升水利服务质量;强化水利执法监督,规范水利执法行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和平安水利建设,营造水利高质量发展的外部环境。
三是坚定不移的抓强依法治水管水能力。坚持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进一步理清水法治建设思路,强化法治思维,提高水利立法水平,增强依法行政能力,有效化解水事矛盾风险,创新水利法制宣传方式,提升依法治水管水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