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水利厅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8 10:18:36   浏览次数:0


2023年,省水利厅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按照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部署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省)和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工作要求,认真落实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依法履行水行政管理职能,完善水法规制度体系,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规范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强化法治机关建设,为全省水利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强化水利立法,水利法治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一是按照年度立法安排,会同有关立法机关圆满完成了《河北省引黄工程运行管理规定》和《河北省防汛避险人员转移条例》的立法工作。引黄规定已于2024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二是首次实施了《河北省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和《河北省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规定》两部规章的立法后评估,全面了解两部规章的实施情况和社会效果,更好地发挥地方立法对水利改革发展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三是扎实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和审查工作,经清理,保留65件,废止失效13件,计划修改4件,完成合法性文件审查12件、备案11件,规范性文件管理进一步加强。

二、强化放管结合,水利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一是编制印发优化营商环境职责清单、任务清单和业务清单,动态调整“一单两库”并公开。组织召开“放管服”改革座谈会,交流各地先进做法,为优化水利营商环境积累经验。二是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开展检查16次,抽查市场主体49个。组织开展投资建设项目和企业准营领域行政壁垒清理活动,优化取消申请材料58份。积极推进京津冀政务服务协同,实现跨省通办结果互认事项3项。三是圆满完成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视反馈意见问题整改工作,梳理问题22个,制定整改措施55项,涉水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

三、强化执法监督,水行政执法效能进一步提升。一是联合省公安厅、省检察院制定印发加强河湖安全保护工作实施意见和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实施方案,初步构建了与刑事司法衔接、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等水行政执法机制。二是联合公检法司4部门扎实推动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推动建立了跨部门沟通协调、联络员会商、联合执法、信息共享等方面的协作机制,专项行动中,排查问题线索439条,查处水事违法案件92件,有力维护了河湖安全。三是出台水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对水资源管理、河道水工程管理等6类74个具体违法行为,逐一明确了裁量幅度、适用条件和裁量基准,规范了水利系统的行政处罚裁量权。

四、强化依法行政,重大行政决策进一步规范。一是规范重大行政决策流程。9月5日厅党组研究制定了《河北省水利厅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进一步规范了重大行政决策流程,明确了重大行政决策的主体、事项范围、程序要求。二是注重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2023年我厅通过厅务会、厅党组会组织研究了《河北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关于深化取水许可“放管服”改革 优化水资源营商环境的通知》《河北省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实施方案(2023-2025年)》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严格落实了合法性审查程序。三是注重发挥法律顾问作用。2023年法律顾问共出具法律意见74份,参与诉讼、复议2起,以规范的程序和专业能力保障决策的质量和效率,确保行政决策合规合法。

五、强化综合治理,涉水矛盾纠纷进一步化解。一是扎实开展水事纠纷集中排查化解活动,指导各地对因争水、分水、防洪排涝、河道采砂、水工程建设等可能诱发的矛盾隐患开展排查,切实维护水事秩序。二是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组织行政复议人员认真学习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同时巩固学习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诉讼以及涉水的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行为。2023年未收到行政复议申请。三是做好检察建议落实反馈工作。2023年2月28日省检察院组织召开黄壁庄水库水源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行政公益诉讼磋商会后,我厅高度重视,成立工作专班,指导印发了《关于黄壁庄水库公益诉讼专案问题任务分解落实情况的通知》,积极督导指导相关责任单位,多措并举推进整改落实工作,成效显著,使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得到有效保护,6月9日省检察院出具终结案件决定书。

六、强化普法宣传,水利法治氛围进一步浓厚。一是开设水利法治大讲堂,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全面提升依法治水管水水平”为主题,组织专题授课,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深刻内涵,树牢法治思维,不断提升依法治水管水的能力和水平。二是联合省司法厅、省法宣办在石家庄市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大型宣传活动,组织主题展板展览,推出原创节目,现场发放法治宣传品万余份,邀请河北新闻联播、河北日报、石家庄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进行了专题报道,有力营造了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三是助力灾后重建工作,加强开展水利政策宣讲,连续3次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蓄滞洪区运用补偿政策培训,并派出9个工作组赴7个蓄滞洪区开展政策解读,解答群众疑问,为灾后重建营造稳定的社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