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河北省水利厅2024年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28 08:41:13   浏览次数:0


厅直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事业单位:

为扎实落实省水利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按照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等17部门《关于印发〈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制定水利厅2024年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如下。

一、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河湖生态补水,指导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负责节约用水工作。

1.对基本生态水量控制断面实施清单式管理,定期对生态水量满足程度进行复核,强化基本生态水量考核评估机制。

牵头处室:水资源处

2.制定生态补水实施方案,统筹引江、引黄、本地水库水等多水源实施河湖生态补水。

牵头处室:调水处

3.组织实施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标准化建设工作。

牵头处室:节水处

二、指导重要河湖的保护、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

1.严格河湖岸线空间管控,落实河湖岸线功能分区管控要求,严格涉河项目审批,保证河道行洪畅通。

牵头处室:河湖处

2.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坚决遏增量、清存量。

牵头处室:河湖处、河长办

三、指导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土保持监测并公告,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指导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实施。

1.严格水土保持方案审查审批。组织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遥感监管,严格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牵头处室:水土保持处

2.开展全省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发布2023年度动态监测成果及《河北省水土保持公报》。

牵头处室:水土保持处

3.实施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开展监督检查。

牵头处室:水土保持处

四、指导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协调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根据地下水管控指标确定成果,动态跟踪和评估地下水管控指标落实情况。制定印发《河北省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2024年度实施计划》,统筹推进全省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巩固提升。

牵头处室:水资源处、压采办

五、负责查处河道非法采砂、侵占河道阻碍行洪的违法行为。配合有关部门编制水功能区划。

1.开展加强河道采砂管理执法专项行动,规范合法采砂秩序,打击整治非法采砂。

牵头处室:河湖处

2.配合有关部门制订水功能区划。

牵头处室:水资源处

六、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督促、指导各地提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做好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相关工作。

1.加强农村供水工程改造提升,推进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化管理和县域农村饮水安全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

牵头处室:农水水电处

2.配合省生态环境厅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调整、撤销等工作。

牵头处室:水资源处、农水水电处

河北省水利厅

2024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