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冀水监〔2024〕15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省水利安责险市场,充分发挥安责险的预防和服务功能,有效提升我省水利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经协商一致,以下保险机构与我厅签署了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合作框架协议就共同推进我省水利安责险相关事宜进行合作。现将合作保险机构相关信息予以公布。
一、合作保险机构名称
1.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共保体(共5家保险机构)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首席承保人)、燕赵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大家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河北分公司。
2.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共保体(共4家保险机构)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首席承保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
二、合作保险机构联系方式
见附件。